当过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先后在执行局、监察室、办公室、政治部、刑一庭、刑二庭等部门历练……自2001年考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张萍在平凡的岗位上,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着司法为民的思想,成长为业务上的一把好手。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她撰写的《论司法腐败的防治》一文荣获中纪委“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省区党风廉政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研讨会”二等奖,荣获云南省纪检监察系统课题综合调研论文一等奖。
有干劲,爱学习
厚厚的镜片,瘦高的身材,风风火火的性格,她就是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张萍。刚进法院的她,对工作充满了热情,不是科班法律专业毕业的她利用休息时间、利用工作之余,于2002年考上云南大学法学专业函授,从零开始系统学习法律知识。
她不仅向书本学习,还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学习,每一次工作岗位的调整,她都能很快地适应新岗位,熟悉自己的工作任务。她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阅读大量的相关专业书籍,扩展自己的知识面,最终取得了法律硕士学位,取得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有责任,敢担当
没有惊天动地的业绩,有的只是一颗为民公正司法的赤诚之心。在22年的法院工作中,张萍无论身处何种岗位,她都始终甘于奉献、充满激情。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张萍不惧难、不避难,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参与审理了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系列案等重大案件。她主审的何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有被告人48名,辩护人55名,涉及16个罪名30余起违法犯罪事实。为了将此案办成铁案,面对227册的卷宗材料,张萍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就连春节七天假期都是在单位加班。由于该案当事人人数众多,涉案事实多,张萍认真梳理每一起事实、每一份证据,详细制订庭审方案,并与信息技术部门、法警支队多次沟通,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该案首次使用三个审判点同时连线,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开庭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作为有着23年党龄的法官,张萍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在审理近百本卷宗的王某等24人涉恶案过程中,由于长时间的阅卷,张萍的右眼突然看不清了,医生让马上住院治疗,不能过度用眼,为了在审限内结案,她边治疗边工作,最终圆满地审结了此案。(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