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云南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4月,在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的统一部署下,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由点及面”从昆明推广至全省各州(市),优质企业成功申请参与试点便能获得政策红利。
一、政策是什么?
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是指守法经营、信用优良的优质企业在审慎经营、合规展业的试点银行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可享受优化单证审核等更加便利的措施。
试点的意义
1.发挥行业正向激励和示范效应。赋予银行和企业更多自主权,释放“企业越诚信,手续越便利”“银行越合规,审核越自主”的监管信号。
2.缓解资金压力。实现贸易外汇收支“秒申请、分钟办”,提升贸易资金结算效率,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效率。
3.节约经营成本。企业无需向外汇局和银行提交业务资料,人力成本和财务成本大幅降低。
二、便利有哪些?
1.优化单证审核。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原则,为试点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一是资金性质明确的业务,银行可不要求企业提供相关单证;二是银行可事后审核《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2.货物贸易特殊退汇业务免于事前登记。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不含)以上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原路退回的退汇业务,可在银行直接办理,免于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
3.进口付汇免于办理报关核验手续。银行能确认试点企业货物贸易付汇业务真实合法的,可免于办理进口报关电子信息核验手续。
4.特殊代垫或分摊业务可在银行直接办理。服务贸易项下非关联关系的境内外机构间发生的代垫或分摊、或超12个月的代垫或分摊业务,由试点银行审核真实性、合理性后办理。
5.经云南省分局备案的其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措施。
三、谁能申请?
在试点银行申请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优质企业。
四、“优质企业”如何认定?
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在试点银行持续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两年以上,具备真实的试点业务需求;
2.贸易收支结构合理,资金收付合理稳定;
3.生产经营状况稳定、诚信度高、守法合规情况好,以往无构造贸易、虚假贸易等异常记录,近三年未被所在地外汇局处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应持续为A类;
4.企业贸易信贷、贸易融资应具有合理性,按规定报告贸易信贷等信息;
5.配备专人对试点业务进行监督评估,能自证贸易收支及交易的真实性、逻辑性和合理性,做到交易留痕,并利用电子化手段准确记录和管理;
6.异地企业参与试点,其注册地需在已实行试点的地区;
7.试点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去哪办?
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可向试点银行提出申请成为试点企业,开展试点业务。
目前,云南省已准入的试点银行为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光大银行昆明分行。玉溪市辖区内有农业银行玉溪分行、交通银行玉溪分行。同时,试点银行会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可电话咨询国家外汇管理局玉溪市中心支局。
六、咨询方式
国家外汇管理局玉溪市中心支局:0877-2016461
(通讯员 吴翠芝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