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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近日,玉溪市委、市政府印发了《玉溪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对“十四五”期间,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高质量推进玉溪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进行了部署,是玉溪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迈出更加坚实步伐的重要措施保障,是“十四五”时期推进玉溪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总行动方案和蓝图,对实现玉溪民族地区共同走向现代化意义重大。

《实施方案》从玉溪市贯彻落实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族群众共同迈向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5个方面,细化了24项目标任务和对应的58条措施,明确了各职责单位的责任分工,针对性、可操作性强,有力保障了《实施方案》的落地见效。

《实施方案》指出,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工作始终,引导各族群众坚定自己是中华民族一员,自觉将本民族意识服从和服务于中华民族意识。要坚持系统推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示范区建设工作格局,让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成为引领团结进步、文明发展的“风向标”。(玉溪日报通讯员  艾运东)


编辑:刘燕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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