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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防范传销:以打促防,打防并举

传销不仅严重侵害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利益,干扰正常的经济秩序,更对社会诚信和伦理道德体系造成巨大破坏,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传销行为和传销方式不断演变,从传“产品”向“资本运作”等名目转变,从骗取入门费向“高额加盟”转变。利用互联网传销现象日趋严重,隐蔽性和欺骗性更强,这就需要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积极主动向社区、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揭发传销违法行为,使群众“拒绝传销、远离传销”的观念入脑、入心。

加强打击深度,强化部门协作。牢固树立一盘棋的观念,充分发挥打击传销领导协调机制的作用,整合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形成打击合力。加强部门间和地区间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区域协作执法机制,与公安机关在情况通报、日常清查、案件查处、整治行动等方面密切配合,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与工业信息、金融部门在网络监控、资金控制、账户查询等方面开展协作;与教育部门继续深入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

开展反传销宣传,强化正面引导。各级各部门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广泛宣传禁止传销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传销的特征、危害等知识,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能力。加强对人群密集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宣传,积极开展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人力资源市场等活动,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传销、打击传销的工作局面。探索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主动配合、支持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抓好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一是要加大对监管执法队伍的培训力度,交流工作经验,规范执法行为,正确处理打击违法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坚持打击与防范相结合、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严厉惩治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二是要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严肃纪律,坚决纠正和防止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坚决杜绝“只罚不纠”“以罚代处”等问题,切实做到依法办案,公正执法。三是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共同做好预防和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不管名称如何变,模式如何新,传销组织的违法本质不会改变,认清传销危害,增强防范意识,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李怀华)

编辑:刘燕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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