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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拟调整

6月19日,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城市道路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根据公告,红塔区将对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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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告,红塔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地段分为两类,一类地段为:红塔大道—抚仙路—凤凰路—紫艺路—玉兴路—棋阳路—玉湖路—南北大街—龙马路—珊瑚路—红塔大道范围内的停车泊位,以及玉兴路实验中学至珊瑚路口、聂耳路紫艺路口至环山路口、红塔大道珊瑚路口至火车站的停车泊位。二类停车地段为一类地段以外的停车泊位。

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所有道路停车泊位的收费时段维持现行的8:00至22:00;免费时间都将由现行的20分钟,拟调整为30分钟。

公告显示:一类地段停车泊位,小型客车和小型货车的收费标准将由原来的每小时3元,调整为:每30分钟1.5元,不满30分钟,按30分钟收费;中型客车和中型货车的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每小时4元,调整为:每30分钟2元,不满30分钟,按30分钟收费。二类地段停车泊位,小型客车和小型货车的收费标准将由原来的每小时2元,调整为:每30分钟1元,不满30分钟,按30分钟收费;中型客车和中型货车的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每小时3元,调整为:每30分钟1.5元,不满30分钟,按30分钟收费。

意味着,一辆小型客车在一类地段的收费时段内停车1小时30分钟,收费将由以前的6元,降低至4.5元;同样一辆小型客车在二类地段停车1小时30分钟,收费将由以前的4元,降低至3元。

此外,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还明确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在一、二类地段的收费标准为每次2元,自行车的收费标准为每次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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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15天,自2023年6月19日起至7月3日止。对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在公示期内,市民可通过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反馈。邮箱:htqfgjxel@163.com,通讯地址: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和收费管理股,地址:红塔区玉兴路19号,邮编:653100,联系人:万忠林,联系电话:0877-2036920。

来源:红塔区融媒体中心(李星星)


编辑:陶晓兰   审核: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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