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夏方海)6月25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打击毒品犯罪8个典型案例。被告人张某以走私、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据了解,被告人张某,男,1999年9月7日出生。2020年12月,被告人张某通过境外社交软件向境外毒品卖家购买毒品麦角二乙胺(简称“LSD”,俗称“邮票”),以邮寄方式运输入境,后被昆明邮局海关查获共10张含有麦角二乙胺成分的“LSD”片,净重0.16克。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走私、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张某服判未上诉。
本案所查获毒品俗称“邮票”,是近年来从境外流入的新型毒品,其主要成分是麦角二乙胺,是一种强烈的半人工致幻剂,因多吸附于印有特殊图案的吸水纸上,故俗称“邮票”。世界各国普遍将其认定为一种危害极大的毒品,在我国已被列入精神药品管制目录。该毒品含在口中就能吸食,甚至透过皮肤也能渗入人体,其致幻性极强,仅仅相当于一粒沙子十分之一重量的几微克毒品就足以让人产生幻觉,致幻性是大麻等传统毒品的数倍,具有毒性极强、隐藏难发现等特点。
一些青少年在强烈猎奇心理、追求时髦的虚荣心,对危害后果不能完全认知的情况下,极易被诱骗吸食,一旦吸食,就会对人体产生严重的危害。与此相类似的,还有以“神仙水”“阳光胶囊”“奶茶”“跳跳糖”等为伪装的其他新型毒品,一旦在青少年群体中扩散,将引发严重社会问题。
对此,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加大对此类新型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坚持对犯罪分子稳准打击,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