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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玉溪市关于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非公企业发展的十条措施》

核心阅读:日前,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出台了《玉溪市关于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非公企业发展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十条措施》充分发挥政府促进就业创业的作用,从搭平台、强服务、提能力、建机制四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市内非公企业就业。

为便于广大高校毕业生和非公企业进一步了解《十条措施》,记者走访了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从背景、意义、亮点等方面解读《十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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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30日,我市举行高校毕业生春季专场招聘会,来自市内外的256家用人单位进场招聘,提供就业岗位5700余个。

“《十条措施》是玉溪市在全省首家制定出台的鼓励引导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的指导性文件,是我市各职能部门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非公企业发展的行动指南,也是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催化剂’和稳定全市就业局势的‘强心剂’。”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红表示。

《十条措施》出台的背景及依据   

据统计,我国非公企业已占市场主体总量的95%以上,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今年,全市高校毕业生数量再创新高,预计达1.2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相关要求,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引导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我市组织有关部门分别深入高校、非公企业调研,广泛听取高校和非公企业对毕业生就业及引才留才工作的建议,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堵点,最终制定出台了《十条措施》。

搭建就业服务供需平台

“调研发现,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的堵点之一仍然是求职难和就业难并存的结构性矛盾。”王红说,因此,需要解决的是搭建高校毕业生与非公企业的供需平台,了解毕业生就业意愿的同时摸清企业岗位需求,促进两者精准对接。

《十条措施》提出,在全市打造100个基层就业服务示范平台,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组织熟悉村情民情、联系服务群众距离近的优势,依托村(社区)上门服务,详细采集高校毕业生基本信息,一对一开展岗位信息推介。

同时,根据毕业生个人情况及求职意愿等进行分类,形成毕业生就业需求清单,增强就业供需对接的精准性。今年年底前,全市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信息收集率要达到100%,近三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收集率要达到100%。

此外,畅通岗位信息归集渠道,建立全市统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信息资源库。到2023年底,确保信息资源库动态在库有效岗位信息不少于1万个,玉溪市企业青年人才库收录新入职高校毕业生信息覆盖90%以上链主企业。

落实落细就业服务

“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资源库和企业岗位信息资源库建立后,要有效发挥‘两个库’的作用,就需紧扣政府在就业供、需两端做好服务的职责定位。”王红表示。

《十条措施》提出,一是开展系列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在毕业生就业高峰期,举办“百场千企万岗”公益招聘会,组织1000户企业参加招聘,收集有效岗位信息不少于1万个;市、县、乡三级开展“进校园”“进园区”“进企业”活动100场以上,促进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深入推进就业见习“千岗募集”计划,募集1500个以上见习岗位,动员组织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增强就业能力。

二是搭建就业供需精准对接桥梁。全面推行“码上就业”服务,制作“玉溪就业码”,在政府网站、商场超市、车站、社区、影院等张贴发布,让毕业生随时随地通过扫码就可以查询到岗位信息资源库中的各类岗位信息,帮助毕业生实现“码上就业”“掌上就业”。    

三是选树就业示范典型。在各类非公企业中筛选示范企业,在高校毕业生群体中选树一批在非公企业稳定就业的示范人员。到2023年底,在全市选树10家优秀企业和20位典型就业人才。

双向提升能力促就业

“调研发现,高校毕业生需通过提升技能实现稳定就业,企业也需要通过开展职工技能培训,解决员工成长通道不畅、激励机制不健全的问题。”王红表示。

《十条措施》提出,一是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有意愿到企业就业的毕业生、就业意向模糊的毕业生、企业新招用的高校毕业生及在企业稳定就业的大学生等群体开展针对性培训。到2023年底,全市开展职业培训不少于3.5万人次。

二是培训一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才。组织各类企业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性,增强企业招聘的科学性和薪资结构的合理性,助力企业引才留才。到2023年底,开展不少于100人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为动态掌握各类企业在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需要从压实责任、指导督促、协调联动等方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王红介绍。

为此,《十条措施》提出,要建立“月发布、季度通报、半年座谈、全年总结”工作协调机制,构建起“政府―学校―企业”的三位一体就业扶持体系,切实推动政策落地落细,更好地促进毕业生留玉就业。

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就业见习、求职创业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奖补、社会保险补贴等一揽子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企业发展。

多举措推动措施落地见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十条措施》的贯彻执行。为此,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动了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护航”百日行动,旨在通过扎实的就业创业活动细化推动措施落地见效。

下一步,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切实履行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单位职能,加强招聘服务,强化政策落实,公布政策措施清单,细化办事流程,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先进典型,让高校毕业生真正了解政策、享受政策,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

同时,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加大工作力度,着力为广大毕业生创造多部门、多平台、多渠道、多岗位的联动供需对接环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以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促进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总体稳定。(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思敏  文/图)

政策链接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享有哪些优惠政策?

1.民营企业吸纳高校、中职毕业生等参加就业见习,可给予企业每人每月1500元的就业见习补贴,最长补贴12个月。留用率超过50%的企业,留用人员补贴提升至每人每月2000元(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此项政策实施到2023年12月31日)。

2.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毕业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企业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新模式,可享受4000元/人/年的补贴。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享有哪些优惠政策?

1.低保家庭、8个人口较少民族、残疾等重点群体高校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中职院校毕业生可申领每人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2.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可获得实际缴费2/3的补贴,最长补贴2年。

3.市内各院校离校3年内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参加职业培训,培训后自主申报培训补贴,直补个人账户。

4.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市内创办经营情况良好、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实体,给予最高3万元的创业补贴扶持。

5.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贷款额度2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的创业担保贷款。对10万元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及符合条件的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 

6.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及乡镇所辖村委会和非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街道及所辖社区首次创办经营实体,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吸纳就业人数(含创业者本人或创业团队成员)3人(含)以下的,给予6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就业人数4人(含)以上的,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编辑:刘燕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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