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云南民族文化书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丛书》编纂出版工作的通知要求,玉溪市负责《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丛书·玉溪卷》编纂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展现玉溪各族儿女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贡献的智慧和方案,总结提炼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讲好玉溪故事、展示玉溪形象,特向社会征集相关图片,现将有关事宜启事如下:
一、征集内容
第一章 自然风貌
(一)民族分布与居住环境(10幅)
1.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生存环境
2.绿水青山的生存环境:山脉、江流、湖泊、坝子
(二)各民族生活方式与生态观(5幅)
新中国建立以来玉溪各族人民从事农业生产、兴修水利工程等经济活动的图片
(三)各民族生态智慧对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贡献(5幅)
历史上玉溪各民族地区传统保护生态的图片,如祭龙树、祭神山、封禁山林等方面的照片
第二章 玉溪市历史发展
(一)考古发现(10幅)
(二)历史建制(5幅)
(三)中央王朝对民族地区的统治和治理(5幅)
(四)历史上的民族关系(5幅)
新中国成立以来玉溪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开展民族工作的典型图片
第三章 语言文字
(一)彝族、花腰傣、通海蒙古族等玉溪少数民族生活、交谈、读书、写字图片(10幅)
(二)玉溪古籍照片、古籍修复照片(10幅)
(三)推广普通话相关图片(10幅)
第四章 文学艺术
(一)玉溪市级文学活动图片(10幅)
(二)国家级文学获奖相关图片(10幅)
(三)第九届云南文学艺术奖有关音乐、舞蹈、美术、戏剧的获奖照片(5幅)
(四)有特色的关索戏照片(2幅)、白族洞经音乐照片(2幅)、哈尼族棕扇舞照片(2幅)、峨山花鼓舞照片(2幅)
(五)玉溪美术名家作品照片(3幅)
(六)玉溪市花灯剧(5幅)、滇剧剧照(5幅)
第五章 民间生活(50幅)
(一)衣
1.汉、彝、傣、哈尼、回、蒙古、白、苗、拉祜等各民族、支系(聂苏、山苏)(傣雅、傣洒、傣卡)男女传统服装。
2.彝绣、傣绣等图案。
3.当代少数民族服饰
4.节庆活动中互穿民族服装或者游客穿着民族服装的图片
(二)食
1.各民族特色饮食图片
2.动植物食材图片
3.婚丧嫁娶宴席图片
(三)住
1.玉溪境内土掌房照片
要求:建议提交两组对比照片,一组为传统的平顶土掌房,一种为后期修改的加坡顶土掌房。
2.玉溪境内一颗印式建筑照片
要求:建议提交两组照片,一组为展现外墙建筑(尤其是正门)的图片,另一组为航拍的建筑整体图。(此类建筑目前在澄江地区广泛存在)
3.玉溪“多规合一”当代民居建筑照片
要求:建议提交两组照片,一组为带有少数民族墙绘图文的标准规划民居建筑,另一组为汉族规划类民居建筑。
4.传统村落照片
要求:每个村寨1-2组,已经选入国家历史传统村落的村庄航拍图。
5.绿汁镇盘山公路
要求:建议提交两组照片,一组为历史上的盘山公路,一组为现今的盘山公路。建议过去与现今的拍摄地点与视角统一,以使对比效果最佳。
6.交通工具
要求:建议提交两组照片,一组为历史上的汽车,一组为抚仙湖(或元江)航运船只。
(五)节庆礼俗
1.各民族节庆照片
2.各民族婚俗,丧礼图片、生育礼俗
3.信仰祭祀类相关图片
第六章 教育科技部分
(一)中山大学迁往澄江老照片或遗址高清照片(5幅)
(二)建国后玉溪各级各类学校照片(必须包含校门照,最好提交与现今的对比),图片(10幅)
第七章 体育卫生
(一)民族传统体育(20幅)
1.彝族:舞龙、陀螺、摔跤
2.哈尼族:磨秋、荡秋千
3.傣族:傣族武术、丢包
4.蒙古族:摔跤、射箭、骑马
(二)民族医药(20幅)
1.玉溪汉、彝、哈尼、傣、回、白、苗、蒙古、拉祜等9个民族医药的相关图片,每个民族有民族医药特色的、有代表性的照片,各两张,附有图片的说明。如果有民医医药的典籍,提供典籍照片及说明。
2.云南白药、江川黑药、红药、通海锭子眼药的文化起源、体系的照片,各两张。
第八章 传统技艺(40幅)
1.银饰制作技
2.铜器制作技艺
3.传统木结构建筑维护和营造技艺
4.木雕技艺
5.竹雕、竹编、草编技艺
6.泥塑技艺
7.陶器制作技艺(华宁、浦贝)、
8.傣族土陶、彝族土陶烧制技艺
9.青花瓷烧制技艺
10.石雕技艺
11.织锦技艺
12.刺绣技艺及服饰(彝族、傣族、苗族、哈尼族、回族、汉族、白族)
13.剪纸技艺
14.纸扎技艺
二、征集时间
2023年7月20日—8月20日,为期30天。
三、作品要求
(1)图片以电子档为主,可以将图片用手机、相机、扫描仪等录影录像设备扫描拍照,像素不低于2000万或大小不低于2M,扫描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2)图片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
(3)每张(组)图片请附简要文字介绍,注明图片反映的内容、拍摄时间、拍摄地点、拍摄者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
(4)图片内容必须真实,严禁使用电脑、手机等工具合成造假,后期处理不得增减照片中的已有元素。
四、征集方式
以下二种方式,可任选其一:
方式一:每张(组)照片请附简要文字介绍,注明照片反映的内容、拍摄时间、拍摄地点、拍摄者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后请打包发送至邮箱1208783133@qq.com;邮件主题栏请标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丛书·玉溪卷”图片征集;
方式二:有老照片、资料的可提供至征集方进行专业扫描,扫描后返还。
联系人:艾运东 18387799690
五、评选及稿酬
征集活动结束后,将对征集到的各类图片从历史时期、呈现内容、历史价值等方面进行评审,入选作品将编辑出版《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丛书·玉溪卷》,并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稿酬(不少于100元/幅)。
六、其他事项
(1)应征者须保证享有应征图片的完整著作权且使用图片参加本次征集未侵犯他人合法权利,若因图片与第三人产生纠纷,应由应征者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给第三人和主办方造成的损失及实现权利的费用(含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等)。若主办方因上述原因须对第三人进行赔偿,具有向应征者追偿的权利;
(2)主办方及承办方享有在著作权法定保护期限内对该图片进行宣传、展示、报道的免费使用权,主办方及承办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微博、微信、网站等融媒体平台以及展厅、广场、宣传栏、户外大屏等场所进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宣传、展示、报道;
(3)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用,所有应征电子档图片不予退还,纸质档图片由主办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应征者意愿进行处置;
(4)本次图片征集活动各项工作本启事未明确或未尽事宜,以主办方解释为准;
(5)凡参与本次活动的被征集者视为同意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玉溪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