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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批优秀教育工作者(集体)获省委省政府表彰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9个教师节。为表彰先进,弘扬高尚师德,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于近日发布《关于表彰云南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育先进集体的决定》,玉溪市11名教师被授予“云南省优秀教师”称号,1名教师获评“云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5所学校荣获“云南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此次我市荣获“云南省优秀教师”称号的11名教师分别是华宁县第三中学高级教师马锐、元江县第一中学高级教师李静、江川区大街中学高级教师李康红、新平县水塘镇小学高级教师杨瑾、红塔区高仓中心小学高级教师潘虹、通海县职业高级中学(玉溪烹饪学校)讲师魏耀文、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授李明福、玉溪师范学院附属中学高级教师肖艳琼、玉溪第一中学一级教师贺绍祥、玉溪市民族中学一级教师奚发建、玉溪市第二幼儿园一级教师高靖。“云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为玉溪第一中学年级主任、高级教师杨军。

同时,玉溪体育运动学校、玉溪第四小学、玉溪市第一幼儿园、澄江市凤山小学、峨山县双江中学5所学校被评为“云南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省委、省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为榜样,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以“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和抱负,勇担时代重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记者 冯天娇)

编辑:刘玉霞   审核: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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