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全市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和认知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9·18”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定于9月18日10时在全市依法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
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15分。
二、警报试鸣形式
防空警报鸣放按照“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的顺序进行,每种警报鸣放时间3分钟,间隔3分钟。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10:00―10:03。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10:06―10:09。
解除警报:长鸣3分钟为一个周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为10:12―10:15。
三、注意事项
此次防空警报试鸣,是依法组织的试鸣活动,没有任何空情、灾情,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在听到警报后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任何人不得趁防空警报试鸣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