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读英烈子女回信引发昆明公安强烈反响。弘扬英烈精神,铸牢忠诚警魂,在追忆中汇聚奋进的力量,这4个牺牲民警的名字,昆明公安永存心中。
英烈程伟峻
程伟峻(1966—2006),1966年12月13日生,1985年2月参加工作,生前系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黑林铺派出所民警,二级警督警衔。
2006年3月14日,程伟峻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被犯罪嫌疑人用刀刺中胸部,当场壮烈牺牲,时年40岁。2006年8月,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2007年1月,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每年清明前夕,黑林铺派出所都会组织大家为程伟峻烈士扫墓,缅怀他对公安工作的奉献、忠诚与担当。先烈们用热血和浩气谱写了对党、国家和人民的忠诚,用鲜血和生命教会了我们应该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永不懈怠的革命精神。我们当以他们为榜样,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不断提升工作能力,为公安事业增光添彩,为辖区群众保驾护航!” 程伟峻战友、五华区公安局黑林铺派出所所长杨元果说。
英烈李云祥
李云祥(1975—2012),1975年6月20日生,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人,1997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宜良县公安局古城派出所民警,三级警督警衔。
2012年10月15日,李云祥在宜良县北古城镇小冲村处警过程中,被犯罪嫌疑人持刀刺伤,壮烈牺牲,时年37岁。2013年5月,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2014年6月,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烈士。
英烈张建作
张建作(1986—2012),1986年1月20日生,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人,2009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宜良县公安局古城派出所民警,三级警司警衔。
2012年10月15日,张建作在宜良县北古城镇小冲村处警过程中,被犯罪嫌疑人持刀刺伤,壮烈牺牲。2013年5月,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2014年6月,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烈士。
“两位烈士在危难时刻奋不顾身、勇担使命,把生的希望留给群众,用生命践行从警誓言。我将在巡特警的岗位上,发挥特警尖刀利刃作用,护卫宜良百姓安宁,传承发扬‘用生命守护生命’的公安英烈精神,践行初心,勇担使命!”李云祥和张建作战友、宜良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沈廷松说。
英烈洪绍青
洪绍青(1977—2004),1977年10月生,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茂山乡人,生前系禄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
2004年10月22日,洪绍青在执行任务中,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光荣牺牲,时年27岁。2005年5月,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同年7月,云南省公安厅追记一等功。
“洪绍青同志虽已远去,但他的精神永远激励着我们前进,他的事迹催人奋进,他的精神永存人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洪绍青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勇于担当作为、敢于牺牲奉献的精神,继承英烈遗志,忠诚履职尽责,把党和人民的利益看作是最高利益,为守护人民群众的幸福和平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洪绍青战友、禄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蔡光宏说。
云南网记者 赵岗
昆明市公安局 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