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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启动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

11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玉溪市分行召开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由此拉开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

会议指出,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私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不得以券别整洁度低为由拒收现金,切实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玉溪市成立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国人民银行玉溪市分行牵头,成员单位及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共同组织开展。

会议要求,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期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要聚焦水电燃气、教育、医疗等基础公共服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收费,铁路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停车场等交通运输,批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体育等大中型商业,公园景区、校园等封闭管理的经营场所,提供商品及服务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重点领域,密切配合,做好全面摸排、依法查处、警示曝光、宣传引导等各项工作,有效推进专项整治,进一步营造“人民币是国家法定货币 拒收人民币现金违法”的良好氛围,提升公众使用现金的便利性。(玉溪日报通讯员 白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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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玉霞   审核:张志云   终审: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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