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阅读: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付首付;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家庭,提取总额由上一年该笔贷款还款本息总额的50%调整为100%;二孩和三孩及以上家庭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可分别上浮20%与30%……记者日前从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拟于2024年1月初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以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有何变化?调整后能否满足居民合理的住房消费需求?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
我市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今年内先后两次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适时调整
释放政策红利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王刚介绍,今年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此后,全国多个城市纷纷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居民合理的住房消费需求。
王刚表示,秉承“地方政策要服务好地方经济,地方政策要服务好地方百姓”的工作理念,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我市一年内两次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和优化,一方面是落实上级部署,提振市场信心;另一方面是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期盼,满足居民购房融资需求,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
回应群众关切
提取政策更给力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公积金管理科科长方伟介绍,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2个变化值得关注。
一是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业务,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玉溪市辖区新建商品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此举在5月4日下调首付款比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购房人家庭前期资金周转压力。
二是从5月4日起,我市明确,可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提取额度不超过上一年度该笔贷款还款本息总额的50%。此次政策调整后,提取总额由50%调整为100%,且提取时间变更为只要贷款正常还款12个月及以上,即可申请办理。
多子女家庭
租房买房可获更多支持
记者注意到,政策调整对多子女家庭租房或购买首套住房的支持力度更大。
新政加大对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租房支持力度:取消“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单缴存职工住房租赁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已婚缴存职工住房租赁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计算租金”的规定;明确单缴存职工二孩和三孩及以上家庭月提取额上限由1000元分别上浮至1300元与1500元;双缴存职工二孩和三孩及以上家庭月提取额上限由1500元分别上浮至1950元与2250元。
贷款方面,新政提高了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目前,我市执行单缴存职工和双缴存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40万元与60万元,政策调整后,二孩和三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分别上浮20%与30%,即单缴存职工二孩和三孩及以上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48万元与52万元,双缴存职工二孩和三孩及以上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72万元与78万元。
扩大贷款范围
满足住房消费需求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科科长郑青介绍,贷款方面,此次政策调整扩大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象范围,优化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等6个事项。
新政明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对象调整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以下简称“购建”)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包括在玉溪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在玉溪市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本次贷款对象范围新增了在玉溪市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有利于异地缴存人员到玉溪市辖区购建住房,异地缴存人员与本地缴存人员享有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不再受户籍地限制。
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作了调整优化,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查房范围由原来的“就业地和购房地”缩小为“购建住房所在县(市、区)”;二是借款申请人家庭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情况不再纳入住房套数计算;三是原政策查看借款申请人家庭在“就业地和购房地”是否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调整后查看该家庭在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已结清。
新政还新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变更业务,借款人可申请变更还款方式和缩短贷款期限;购买玉溪市辖区新建现售商品住房、拍卖住房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上调了抵押物价值比例,将借款申请人拟申请贷款(含组合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提高到80%。(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白诚颖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