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2月12日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16日至20日上午在昆明召开,会期4天半。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协商讨论政府工作报告、“两院”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审议通过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审议通过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其他有关事项。
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如需调整,授权云南省政协主席会议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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