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 玉溪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关于以揭榜挂帅方式开展“玉溪之变”理论
研究阐释项目招标申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市级有关单位,中央及省驻玉有关单位,市属高等学校,市级社科类社会组织:
根据市委办印发的《“玉溪之变”理论研究及宣传阐释工作方案》(玉办通〔2023〕49号)精神,经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玉溪市社科联研究,决定对“玉溪之变”理论研究阐释项目以揭榜挂帅方式开展招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
1.“玉溪之变”的理论体系、文化内涵和精神价值研究。
2.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背景下“玉溪之变”研究。
二、投标条件
(一)本次招标申报以揭榜挂帅的方式开展,投标人须按照以上项目选题投标,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凡投标者均须确定一名首席专家,由首席专家组建研究团队开展研究。
(二)首席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指导社科研究;
2.具有进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素质和能力,有扎实的前期研究成果;
3.必须是项目的真正执行者和组织者,并承担项目的实质性研究任务;
4.须具有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含)以上职务或博士学位。
(三)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研究单位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投标办法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OA下载或登录玉溪网(http://www.yuxinet.cn/)、玉溪社会科学网(http://www.yxshkxj.cn/)下载《“玉溪之变”理论研究阐释项目招标申报书》(详见附件),按提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经责任单位审查盖章后,按规定时间统一报送玉溪市社科联科研智库部,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资助数量和资助强度
每个项目拟立项1项,不作重复立项。项目资助经费每项2万元,资助经费统一拨付首席专家所在单位,首席专家所在单位可给予一定配套经费支持。
五、立项程序
市社科联科研智库部对揭榜申报材料作统一审查,邀请市内同行权威专家和部分市级实际工作部门同志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项目予以揭榜中标公示,公示期满后按市社科课题重点项目签订立项协议、拨付研究经费。项目立项后按照市社科联相关管理办法管理。
六、完成时限和结项要求
项目研究注重“短、平、快”,为确保在较短时间内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对项目结项作出如下规定:
(一)项目完成时间为2个月(从中标立项协议签订之日算起),最多可申请一次延期,最长可延期1个月。
(二)项目资助期满前,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进入结项程序:
1.向市社科联提交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并被采纳;
2.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获市委、市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
(三)项目提交最终研究成果须达到以下要求:
1.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2000字左右);
2.至少1篇综合研究报告(20000字左右)。
七、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
2023年12月28日前,各申报单位将审核通过的纸质版《申报书》1份报送至市社科联科研智库部。《申报书》电子版通过邮件或刻盘后一并报送。
八、工作纪律
1.申报单位和首席专家要切实把好申报项目的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科研管理部门要从项目论证、首席专家资格、前期相关研究成果、科研团队和条件保证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合格者予以上报。
2.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严格遵守市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凡有弄虚作假、重复申报、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如获立项的,一律撤项并通报,已拨经费按原渠道全额退回,取消个人3年内市社科课题申报资格,首席专家将被记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在《申报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项目如获立项,除特殊情况外,首席专家一般不得变更,项目组成员不得擅自变更。
联系人及电话:高文庆 0877-2022593 13988408985
电子信箱:yxsklkyb@163.com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86号A座1301室
附件:《“玉溪之变”理论研究阐释项目招标申报书》
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 玉溪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