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二次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传达学习相关会议精神,审议相关文件,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市委书记、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二次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同意《玉溪市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专题报告(送审稿)》《市委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送审稿)》《关于深化“党建+河(湖)长制”工作的若干措施(送审稿)》。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体系建设、基层治理能力、党员队伍面貌、战斗堡垒作用等方面有了进步和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会议强调,要把准党建工作正确方向,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把“十三个坚持”作为做好玉溪市党的建设工作的总遵循、总依据、总指引,确保全市党建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相关规定,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筑牢过硬政治品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政治能力。要持续提升党建工作质效,持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着力提升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效、推深做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稳步推进各领域党建工作提质提效,保障推动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扛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为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实起来提供坚强有效的保证。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倡导树立“十种鲜明导向”,深化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持续深化“玉溪之变”。要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推进“清廉云南”建设10个专项行动,加快“清廉单元”示范点建设,深化政治巡察,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王美荣、彭胜文、李俊,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会议。(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季永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