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不断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整体工作走在全省前列。2021年至今,全市共收办行政复议案件808件,依法受理551件,审结489件;各级行政机关参与一审行政应诉案件527件,行政复议已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破除痛点堵点,畅通复议申请渠道。按照改革要求,我市整合行政复议职责,自2021年7月1日起,除海关、金融、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各行政执法部门不再承担行政复议职责,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市、县(市、区)司法局作为本级政府的行政复议办公室,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复议机关由44个精简为10个。同时,在现场申请、邮寄申请的基础上,开通网络平台、“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等申请方式,积极构建多渠道申请行政复议的途径,努力实现行政复议“零门槛”。为打通复议为民“最后一公里”,在全市75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率先在全省实现市、县、乡三级行政复议网络全覆盖,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行政复议服务。
优化工作模式,案件审理规范高效。按照“繁简区分、分类处理”原则,以听取意见、调查核实、公开听证、研讨分析、专家咨询等审理方式,将集体议案和集体决策严格落实到位,规范保障办案质量。市县两级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并制定工作规则,面向社会遴选高校法学专家、执业律师和主要行政执法部门法治工作负责人等,为重大、疑难、复杂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创设“1+2+3”(1名跟案人员、2名承办人员、3级结案审批)办案模式,确保案件审理的权威性和公信力。2021年至今,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共收办案件313件,启动咨询程序90件、提供咨询意见205人次,经市政府复议后申请人不服再向法院起诉的案件14件,市政府无一败诉。
擦亮为民底色,实质化解决行政争议。我市多方协同、综合施策,协同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制定《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衔接工作的办法》,自2022年制度建立以来,先后向同级人民检察院通报行政复议案件67次177件。围绕“三湖”保护治理等重大工作,及时向市委办、市政府办报送重大、敏感行政复议案件收办情况5期,向市湖泊革命指挥部通报涉“三湖”治理行政复议申请信息9期,由指挥部向属地党委、政府派单,督促相关单位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应调尽调”的原则,将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全过程,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人和。2021年至今,经复议机关协调后当事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案件终止审理94件,调解(和解)结案17件。
注重以案促改,监督职能发挥明显。我市坚持刀刃向内、有错必纠,以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2021年以来,全市审结行政复议案件489件,以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纠错方式结案112件。在对具体案件个案纠错的同时,针对行政复议中发现的行政机关执法中存在的重大、共性问题,及时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意见书)和工作提醒函,提出整改要求和工作意见,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为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我市先后4次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和市政府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坚持问题导向,站稳人民立场,形成工作合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认可。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下一步,我们将紧扣主题教育实践要求,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中国式现代化玉溪实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玉溪市司法局副局长赛俊敏说。(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