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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交出亮眼成绩单

截至2023年11月底,全市实有农业企业804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597个,培育农业龙头企业337户

2023年,我市农业农村部门紧紧围绕“让农业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的目标,加快实施农业市场主体倍增行动,截至2023年11月底,全市实有农业企业8042户,较2022年底净增1757户,完成2023年任务的228.5%;全市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597个,较2022年底净增123个,完成2023年任务的104.9%;全市培育农业龙头企业337户,较2022年底净增48户,完成2023年任务的102.1%。

据了解,今年我市围绕农业市场主体倍增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好《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意见》《玉溪市产业强市三年行动(2022—2024年)》《玉溪市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玉溪市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多举措推动农业市场主体倍增行动见实绩。

为压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责任,市直涉农部门实行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县(市、区)工作制度,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建8个工作组下沉县(市、区)督促指导,定期通报县(市、区)工作进度,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为找准工作路径,全力抓实农业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我市对农业产业基地进行全面摸排,做到心中有数,为实施农业市场主体倍增提供坚实支撑。通过实施“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项目,扶持壮大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业市场主体质量,积极组织开展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及推荐申报工作。2023年,我市组织推荐通海锦海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云南万绿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卓一食品有限公司3户企业申报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新认定了云南鼎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7户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和云南果研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10户市级农业龙头企业。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扩大农业市场主体总量,加大服务力度,提升农业市场主体质量,加强要素保障,提高农业市场主体创新能力,夯实主体发展基础,细化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措施,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培育壮大农业市场主体氛围,推动全市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再上新台阶。(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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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曾梦琪   审核:刘燕   终审: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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