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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快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玉溪市乡村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解读

2023年12月3日,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玉溪市乡村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玉溪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以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近日,记者就《行动计划》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等采访了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

打造一流乡村旅游目的地

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制定《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乡村旅游会议精神和要求,促进玉溪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我市将通过三年努力,实现全市乡村旅游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显著改善,产品特色更加突出,经营管理与接待服务更加规范,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富农惠农作用更加凸显。乡村旅游成为繁荣和壮大玉溪农村经济的特色优势产业,成为新的社会消费热点和农民增收致富新的增长点,推动玉溪成为全国知名、全省一流的乡村旅游目的地。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力争创建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中国传统村落、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等品牌,打造乡村旅游示范村60个以上,创建云南省金牌旅游村9个以上、最美乡愁旅游地9个以上,建成乡村新型文旅融合示范户100户以上,打造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20条以上、乡村旅游景区40个以上。实现乡村旅游接待游客2500万人次以上、乡村旅游综合收入200亿元以上。全市开展乡村旅游的经营户达6000户以上、直接从业人员达4万人左右。

实施乡村旅游六大行动

《行动计划》明确了六大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全市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实施乡村旅游规划引领行动。通过推动市、县、乡三级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和项目规划编制,建立全市乡村旅游资源档案,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多样化发展、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的全市乡村旅游规划体系,将乡村旅游打造成我市旅游经济新的增长点。强化乡村旅游智库建设,加强与省内外高校、研究机构及旅游企业的合作,培养支持一批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

实施乡村旅游产品建设行动。通过实施乡村旅游示范工程,促进乡村旅游业态融合发展,构建主题鲜明、业态丰富、集“吃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的产品体系。

实施乡村旅游品牌打造行动。统筹利用好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文旅、发改等部门的政策红利,争创一批省级以上品牌,带动评定一批市级品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乡村旅游品牌体系。

实施乡村旅游宣传营销行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和市场营销,加大招商推介力度和精准度,拓展乡村旅游发展空间和产业链条,拉动乡村旅游市场增长。

实施乡村旅游服务提升行动。从基础设施、公共文化设施、交通保障、数字化建设、服务质量5个方面来完善乡村旅游配套服务,提升游客体验感和满意度。

实施乡村旅游联农富农行动。通过鼓励发展乡村旅游合作社、培育做强乡村旅游企业、创新乡村旅游运营模式来建立联农带农机制,让乡村旅游真正成为助推乡村振兴的新引擎。

强化三大保障措施

“做好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工作,要坚持完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实施,建立激励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切实将《行动计划》创造性运用到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实践中。”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强化组织领导。整合职能,健全完善领导机构,成立市、县两级工作专班,形成市级统筹、县级主抓、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工作格局,推动乡村旅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沟通协调,统筹工作衔接,整合资源配置,优化政策供给,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激励机制。整合涉农资金,利用好现有财政、税收、金融等扶持政策,积极争取、统筹各级资金,支持乡村旅游建设,对通过市级评选认定的乡村旅游示范村给予一定财政支持。(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艾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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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玉霞   审核:张志云   终审: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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