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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云南省两会|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月24日开幕!会议议程→

1月23日晚,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云南海埂会堂举行2024年省两会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发布——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介绍本次会议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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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赵嘉 摄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总体安排是什么?

会议议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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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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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监督上下了很大功夫,举行了4次专题询问和2次质询,请介绍一下人大在监督工作中的特点和成效?

省人大常委会聚焦“国之大者”,紧扣群众“急难愁盼”,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持续加大监督力度,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2023年以来,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2个,开展执法检查6次、专题调研10次、专题询问4次、质询2次。主要有以下特点和做法:

一是紧扣中心大局,助力高质量发展。大局所向,监督所至。常委会锚定我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聚焦“三年上台阶”任务,持续跟踪监督“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审议中期评估报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推动补短板追进度、如期完成目标任务。聚焦守好“钱袋子”、壮大“家底子”,深入推进预算审查监督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和使用走在全国前列;调研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实施情况,督察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五年规划,审议相关报告,推动国有资产监督制度化、常态化。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宁同志带队重点调研中央驻滇单位,带头抓实省人大对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的专题调研。省长王予波同志积极参加调研,有关部门主动接受监督,共同研究解决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存在的难点堵点。聚焦大抓产业发展,审议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专题调研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情况、产业强省三年行动实施情况,跟踪监督预算报告中“安排302.7亿元财政专项资金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的落实情况,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集链成群。聚焦推动绿色发展,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检查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共同决定”实施情况,督察九大高原湖泊河(湖)长制、林长制落实情况,持续推进绿美云南建设。聚焦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专题调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检查文物非遗“两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助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聚焦辐射中心建设,专题调研民间外交工作情况,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实施情况,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维护边境安全稳固、推动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人民至上,助力民生福祉改善。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常委会高度关注社会热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围绕就业这个最大的民生,审议就业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专题调研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情况,促进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审议我省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情况报告,持续推动提质减负,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围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情况,着力补齐“三农”工作短板。围绕强化公共安全治理,检查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情况,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围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检查《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情况,推动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三是维护公平正义,助力法治云南建设。依法而治,循法而行。常委会围绕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着眼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组织宪法宣誓8次;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59件、纠正5件,有力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着眼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专题调研我省“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情况,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着眼促进司法公正,审议省两院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突出守正创新,增强监督刚性实效。常委会不断深化对监督工作规律的认识,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着力提升人大监督的整体效能。一是高位推动人大监督。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宁同志主持联组会议,对产业强省、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省长王予波同志率队到会应询,通过“提问—回答—追问—再回答”形式,有效传导监督压力,这在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工作中尚属“首次”。二是积极探索质询监督。在2022年首次开展质询的基础上,去年进一步增加质询次数,加大质询力度,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达标滞后问题、部分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不畅治理成效不明显问题开展两次质询,为用好用足法定监督方式作了有益实践。三是着力强化跟踪问效。紧盯质询问题整改,通过开展后续调研、主任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等方式,压实整改责任,以问题整改效果检验质询实效切实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

本次会议将审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草案)》,请简要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第一,修改的必要性。

立法是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地方性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立法质量的高低决定能否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利法治保障。作为规范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活动的《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最早制定于2001年,并于2007和2017年进行了两次修改。由于制定和修改的时间较长,存在与现行法律不相衔接、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特别是2023年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对新时代的立法工作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和要求。我省立法条例与国家法律相比,存在不完善的地方需要及时修正。这次修改省立法条例是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实施新修改的立法法,总结固化实践中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进一步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保障在法治轨道上书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新篇章。

省立法条例的修改列入了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去年7月和11月,省人大常委会第四次、第六次会议对修正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提请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修正草案,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以修改决定的方式对立法条例进行修改。

第二,主要内容。

立法条例修正草案共46条,修改后的条例由原来的4章、50条修改为5章、73条,增加一章“其他规定”,增加一节“地方性法规解释”,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充实完善立法条例总则部分。比如,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增加立法应当坚持党和国家指导思想的表述;增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

二是完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立法程序。比如,为适应特殊情况下紧急立法的需要,增加规定遇有紧急情形的立法,可以经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再比如,根据实践需要,增加地方性法规解释的有关程序等内容。

三是为适应新时代立法工作需要,结合立法法的规定增加了相应内容。比如,为了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增加规定常委会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比如,为了更好地促进地方治理和区域发展,增加与有关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建立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协同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内容。再比如,在审查批准州(市)法规方面,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范围增加“基层治理”,并将原来的“环境保护”修改为“生态文明建设”。

四是总结固化实践中好的经验做法。近年来,我省在立法实践中有很多好的经验做法,有必要通过这次立法条例修改过程中将其总结固化下来。比如,为了把好立法质量第一关,增加规定拟列入立法计划的地方性法规项目应当进行立项论证。比如,明确了法规在审议过程中,一审和二审委员会的审议和研究重点等内容。再比如,为了进一步做好州(市)法规审查批准工作,增加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请批准的州(市)地方性法规提出的合理性意见的处理程序。

第三,主要特点。

这次省立法条例的修改,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突出政治性。进一步明确了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立法职能职责应当坚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二是坚持合法性。严格对标立法法、地方组织法等上位法,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三是体现规范性。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程序进一步作出了规范。四是体现创新性。与时俱进,将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2023年是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履职的第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创新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这一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取得了哪些新的成效?

第一,高标准推进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在“建管用”上有新成效。一是在建设上有新标准。2023年,全面开启新一轮建设任务,研究出台了《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省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代表之家、网上代表工作站、专业代表工作站三年建设计划,2023年基本实现了县以上人大常委会有“代表之家”、乡镇(街道)有代表工作站、村(居)委会有代表联络室,“家”“站”“室”纵向贯通、全覆盖格局。今明两年将重点推进网上代表工作站和专业代表工作站建设。二是在管理上有新举措。明确了“家”“站”“室”管理关系、功能定位、管理制度,着力实现代表活动阵地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三是在使用上有新突破。2023年,全省人大代表活动阵地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进“站室”开展履职活动20.36万人次,接待群众38.27万人次,收集人民群众意见建议10.78万条,帮助解决问题7.27万件,作为代表建议提出2.9万件,充分发挥了代表活动阵地联系人民群众“民意窗”“连心桥”作用,整体实现了代表活动阵地从“建好”到“用好”的转变。

第二,高站位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办理质效有新提升。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共收到758件代表建议,现已全部办理完毕,代表满意率为100%。一是建立示范引领新标杆。每次省人代会后,确定若干件重点督办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省政府领导和“两院”院长牵头领办,有关委员会跟踪督办,这一做法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果。二是探索联合督办新机制。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探索对两级人大代表共同关心的同一个建议,建立了联合督办新机制,采取省级牵头、上下联动,有效突破多层级、多部门汇集力量解决问题的瓶颈。三是完善意见评价反馈新通道。依托省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开通代表建议办理意见反馈“直通车”,由过去代表向承办单位反馈,改变为现在直接向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反馈,使人大代表能及时、真实地反馈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有效解决代表“被满意”的问题,有力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由“答复”向“落实”、由“解释”向“解决”转变。

第三,高质量构建代表工作机制,制度建设有新特色。一是出台代表履职评价机制。研究出台了省级代表履职评价办法,对代表在模范作用发挥、在人代会期间工作以及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等27项履职内容进行评价,激励代表依法履职尽责,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二是完善“双联系”工作机制。2023年,研究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云南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联系省人大代表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各委员会对口联系代表不少于15名,有力推动了委员会与176名省人大代表的联系,并为71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确定了215名在基层工作的省人大代表作为联系对象,建立了联系关系。完善和丰富了“双联系”工作的机制,扩大了参与面,提升了代表工作的活力与实效。三是建立代表履职平台管理机制。2023年,研究制定了《云南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各级人大代表工作机构的权责,规范了平台的运用管理。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夯实代表工作基础,代表工作不断向“规范化”转变。

下步,省人大常委会将围绕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着力推进代表工作的信息化和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质量,提升代表依法履职能力,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实现我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中作出新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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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云南发布、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编辑:高倩   审核:陶晓兰   终审: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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