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电子支付的发展成效如何?
支付行业在服务实体经济和民生需求方面一直发挥着基础性作用。经过数十年发展,我国已建立了以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为中心,商业银行、清算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广泛覆盖、安全高效的支付清算体系。目前,4000多家商业银行、180多家支付机构,有效满足了1.6亿经营主体和亿万消费者的支付需求。我国个人银行账户拥有率已超过95%,高于中高收入经济体平均水平,移动支付普及率达到86%,居全球第一。
二、我国常用的电子支付方式都有哪些?
电子支付是单位、个人直接或授权他人通过电子终端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行为。
按照电子支付指令发起方式,电子支付方式分为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电话支付、销售点终端(POS)交易、自动柜员机(ATM)交易和其他电子支付方式。
具体而言,我国企业在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常用的电子支付方式包括企业网银、手机银行、POS机收款、二维码收款,以及通过单位结算卡、电子商业汇票等支付工具进行收付款。此外,一些大型企业还采取银企直连、开放银行(API)等方式办理电子支付业务。
我国个人在境内办理日常支付业务常用的电子支付方式包括手机银行、个人网银、POS机刷卡,以及云闪付、微信支付、支付宝等App支付和二维码扫码支付。此外,数字人民币个人钱包正日益被广大消费者青睐。
三、在我国,企业办理一笔电子支付业务需要经过哪几个环节?
企业办理电子支付业务,应首先在银行机构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收款人和付款人在同一银行开户的,企业发起电子支付指令后,由开户银行完成账户状态、余额检查等相关确认无异常情况后,直接为付款人账户办理付款手续、为收款人账户办理收款手续。
收款人和付款人在不同银行开户的,企业发起电子支付指令后,经发起方(银行或非银行支付机构)发送跨行支付清算系统进行资金清算后,由接收银行为收款人办理收款手续。(通讯员 陈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