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各项工作要求,全方位发力,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增进民生福祉的大事来抓,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以良好的生态环境厚植玉溪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围绕“蓝天、碧水、净土”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圆满完成省级对我市大气、水、土壤环境目标年度考核任务,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目标任务,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启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立法工作,主要污染物排放有所下降,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保障率、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实现了三个100%,环境空气质量2022年度考核全省排名第一,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提高至75.8%,34个河(湖)入选省级美丽河(湖),5个河(湖)入选全省50个绿美河(湖)标杆典型对象。
紧扣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把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有机统一起来,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实施了一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划定生态保护红线3861.63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5.8%),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16个自然保护地,累计完成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1.84万亩(修复率50.8%),湿地、自然湿地保护率均居全省第一,实施封山育林23.47万亩,森林覆盖率53.06%,2022年城乡绿美行动全省考评第一。
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率先实施全省第一个近零碳排放示范项目。玉溪高新区被命名为国家级绿色园区、省级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全省首家区域低碳服务中心落户玉溪,17户企业获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称号,绿电装机和发电量占比分别为84%、72.37%,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单位GDP能耗、碳排放强度、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分别累计下降44.7%、74.9%、10.77%、8.62%、10.7%,入列全国“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为顺应新时代发展要求,我们不断完善机构职能、提升治理监管水平、强化资金保障,破解难题,释放活力,全力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向纵深发展。”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实施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支持和服务玉溪十大全产业链发展的实施意见》,实现环评与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水土保持等并联审批。同时,协调建立了省厅专家定向帮扶预审机制,对重点项目实行“一对一”现场服务,对审批时限再次压缩20%,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报告书的审批时限再分别压缩至8个和15个工作日。2023年,全市共审批207个项目环评,受理审批率100%。“三本台账”进入环评阶段的项目115个,已完成审批99个、正在审批6个、正在编制环评报告10个。玉溪市十大全产业链进入环评阶段的项目84个,已完成审批55个、正在审批14个、正在编制环评报告15个。
与此同时,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严监管”与“强服务”并重的理念,建立企业正面清单,对环境管理较为规范的企业开启“免打扰执法模式”,做到“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同时,积极探索“柔性执法”,制定《玉溪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和工作作风,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的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自2021年以来共指导督促企业完成信用修复93家。
不断加强污染源监管,截至目前,玉溪市污染源数据有效传输即时率和补全率分别为99.43%和99.93%,居全省前列;全市173户重点污染企业580台(套)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完成建设安装;全市累计建成48家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机构,汽、柴油检测线共有119条;全市共计建成4个黑烟车抓拍点位、1个遥感监测点位。
强化科研分析,提供技术支撑,先后完成《2022年三湖水质专题研判汇报》《抚仙湖水环境质量情况》《杞麓湖湖心pH值变化情况》等10余份分析报告,在“三湖”流域建成6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
深化“玉溪之变”助力绿色发展
蓝天碧水,空气清新,已成为玉溪的常态。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解决,老百姓明显感受到水变清了、天变蓝了、空气更清新了,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从2018年的90.52%提升至93.12%。
近年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从思想、组织、作风上全面发力,不断深化“玉溪之变”,按照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双重定位”工作要求,转变思想观念,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激发全市生态环境干部的内生动力,在主动赶超、争先进位中用实际行动助力玉溪高质量绿色发展。
突出政治引领,时刻牢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属性,深刻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认识往高处提领、把行动向实处推进,紧扣15项主要职责和“十四五”工作目标,牵头研究制定《玉溪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方案》等,先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4个、省级美丽县城4个。
加强组织引领,逐步形成党建引领工作大格局。实施机关党建“玉变先锋”工程,抓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运行使用“玉溪评议”系统,积极开展“亮晒比拼 争先进位”行动,着力压实党建责任,顺利完成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应急演练,选派六批共16名执法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活动,其中3名同志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紧扣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市委争先进位目标要求,践行“三法三化”,坚持到一线搞调研、到现场抓项目,制定生态环境系统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围绕11个方面重点,形成调研报告5个,在调研中形成一批破解难题的具体思路,制定具体工作制度机制5项,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以实干精神深化“玉溪之变”。(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沈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