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玉溪市开发区重点指标考核评价方案(试行)》《玉溪市乡镇(街道)和开发区抓经济促发展考核结果运用实施细则(试行)》,从考核评价对象、考核评价内容、考核评价方法、组织保障、结果运用作出具体要求,强信心明导向,吹响加快推进开发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集结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四个突破’,切实强化‘全市只有一个园区,这个园区叫玉溪’的理念,充分发挥开发区产业集聚、增长引擎、创新平台、开放高地的作用,加快推进开发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我市制定出台了《玉溪市开发区重点指标考核评价方案(试行)》。”玉溪市乡镇(街道)和开发区抓经济促发展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考核评价突出实绩实效,围绕班子建设坚强有力、体制机制健全完善、产业发展提质增效等方面的内容和5类14项指标考核评价全市8个开发区。
在班子建设坚强有力方面,考评开发区领导班子明确职责分工,优化完善议事规则,健全决策机制,锚定全国全省争先进位目标,抓实抓细重点措施,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在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方面,考评开发区深化管理体制改革、规范管理机构设置、优化运营管理体制机制等情况。在产业发展提质增效方面,围绕延链补链强链、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招商引资等,重点考评促进开发区发展质效的营业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省外产业招商到位资金、规模以上工业税收5类14项指标。
在考核评价方式上,我市结合省级调度的9项指标,按百分制对开发区营业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省外产业招商到位资金、规模以上工业税收5类14项指标进行评价,采用功效系数法计分。营业收入占40分,考评营业收入及增速、主导产业集中度、亩均营业收入4项;规模以上工业占30分,考评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及增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净增数4项;固定资产投资占20分,考评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数及增速、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数及增速4项;省外产业招商到位资金占5分,考评省外产业招商到位资金1项;规模以上工业税收占5分,考评规模以上工业税收1项。
强化结果运用,切实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激活园区发展源动力。给予激励表扬:对综合排名第一的开发区和开发区重点指标在全省排位进位明显的1个开发区给予通报表扬或按国家、省相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分别补助前期工作经费50万元。强化保障扶持:强化全省开发区考核评价反馈结果运用,对发展好进位快、当年评价获得省级奖励资金补助的开发区,市级财政按照省级资金50%的比例给予配套补助,并在项目安排、土地指标保障等方面给予倾斜。突出反向约束:对排名全省后5位或退位数超过10位的开发区进行通报,并对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连续2年排名全市最后1位的开发区领导班子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调整。
“考核评价的本质是增动力,最终目的是实现经济发展、群众增收、干部成长同频共振,让玉溪真正全方位、全领域高质量发展。”玉溪市乡镇(街道)和开发区抓经济促发展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真正考在关键处、考出好效果,我市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玉溪市乡镇(街道)和开发区抓经济促发展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开发区重点指标考核评价具体事宜。考核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督查保障、纪律保障等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核评价,确保考准考实、以考促变,加快推进开发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季永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