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云南省代表团在驻地新闻采访间进行新闻发布,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云南省代表团参会履职相关情况。
据介绍,云南省代表团依法履职,认真出席大会全体会议,审议审查各项报告,围绕各项议题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切身参与到国家大事要事中,实际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按照大会规定的提出议案时限,截至3月8日中午12时,云南省代表团共向大会提出议案9件,其中8件以全团名义提出、1件由代表联名提出,比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时提出议案数多2件;截至目前,已提出建议341件,其中23件以全团名义提出,数量较去年持续提升。
全团议案均属于立法事项,内容包括修订旅游法、仲裁法的议案,制定珠江保护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障法、耕地保护法、金融稳定法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的议案,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与可行性,有利于相关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由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属于监督事项,内容为关于开展黄河保护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议案。
全团建议主题聚焦、内容丰富,涉及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创新引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其他代表建议内容涵盖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法治建设等各个领域,涉及保障基层巡护河(湖)员工工作经费、扎实推进国家水网建设等,真切反映了代表胸怀国是、情系民生的履职担当。(记者 瞿姝宁 杨猛 张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