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持续向好,2023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闲置土地处置、补充耕地等工作完成较好,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考评排名全省第一。
我市按照“严控总量、遏制增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的原则和建设用地“增存挂钩”的要求,大力开展存量用地处置盘活,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获取增量指标,形成存量土地不积压、不浪费的用地格局。
市政府强化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和履行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责任,注重从机制体制上进行约束管控,参照省对市的要求,先后将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考核、市政府综合督查内容和市对县年度综合考评事项,持续出台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行动方案,设定工作目标、明确处置措施、严格处置要求,全面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2023年,全市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5304亩、闲置土地6996亩,产生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1880亩,全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水平迈向新台阶。
建立园区经济土地要素保障协调机制,全面掌握园区规划、存量建设用地、用地报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土地确权登记等土地要素保障情况,破解土地要素保障瓶颈,推动项目快速落地,助推园区经济发展壮大。2023年,全市开展开发区土地出让和利用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推进园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持续推动园区以存量换增量,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同时,积极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制定出台《玉溪市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让玉溪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有章可循。2023年“标准地”出让规模达24.49%,2024年上半年“标准地”出让规模达59.74%。(玉溪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白诚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