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杞麓湖生态调控启动暨2023年第一次增殖放流仪式。
核心阅读:对于“三湖”渔政,专家有过清晰的界定。抚仙湖重点是水生态系统的修复,而星云湖和杞麓湖则是水生态系统的重构。
半年封湖半年渔;禁止机动渔船入湖;禁止使用电力拖捕和大漂网捕捞;捕捞对象为银鱼;只允许刺网捕捞……10余年来,抚仙湖渔政基本围绕着“一增一减”开展工作,“增”是增加土著鱼类数量,“减”是减少外来入侵物种数量。
经过多年探索,星云湖和杞麓湖开始实施鱼类生态调控,“以渔控藻、以渔净水、以渔养湖、以渔富民”新渔政的推进,给湖泊保护治理注入了新的力量。
渔政管理曾是湖泊管理部门的中心工作。近年来,随着玉溪湖泊保护治理工作的升级,湖泊渔政管理也在升级。从根本上说,“三湖”渔业从追求渔利向守护水生态转变;渔政管理从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维护渔业秩序转变为生态调控,成为确保水生态安全、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手段。
江川区畜牧水产站组织大头鱼鱼苗采集,为增殖放流做准备。
改革先声 为了土著鱼类保护
7月1日,抚仙湖结束为期半年的禁渔期,沿湖渔民迎来一年一度的开湖捕鱼盛事。
半年封湖半年渔,这是抚仙湖多年前便已形成的渔政制度。禁止机动渔船入湖;禁止使用电力拖捕和大漂网捕捞;捕捞对象为银鱼;只允许刺网捕捞……一整套渔业规范,早已得到广大渔民的认可。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资源管理科负责人李培挥告诉记者,在玉溪“三湖”中,抚仙湖渔政改革起步早、力度大。
2004年8月26日零时起,除科研、执法、救援机动船外,275条机动渔船和其他营运机动船从抚仙湖退出。
2006年,抚仙湖全面取缔电力拖捕和大漂网捕捞,取而代之的是更生态的刺网捕捞方式。
2007年,玉溪率先在抚仙湖实施增殖放流,开创了我省土著鱼类保护的先例。
从2012年起,抚仙湖开湖捕捞时间延长至半年。
10余年来,抚仙湖渔政保持着大稳定小调整的格局,基本围绕着“一增一减”开展工作。
“增”是增加土著鱼类数量。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资源管理科工作人员郑忠清曾是抗浪鱼人工增殖技术和种群恢复研究项目早期参与者之一,他告诉记者,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前,抚仙湖有土著鱼类25种,其中抚仙湖特有鱼类达12种,在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中,为土著鱼类资源保存较为完整和鱼类演变区划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湖泊之一。
资料显示,1983年,抚仙湖抗浪鱼产量为350吨至400吨;到1988年,距离抚仙湖首次发现外来鱼种太湖短吻银鱼5年后,抗浪鱼产量降到40吨至50吨;到2000年更是急转直下,产量已不足1吨。
玉溪对土著鱼类的抢救性保护,始自抚仙湖抗浪鱼。
1999年4月,抗浪鱼人工增殖技术和种群恢复研究项目在抚仙湖畔启动。由省、市、县水产专家组成课题组,经过4年努力,渔民眼中“见天就死”的抗浪鱼终于通过人工增殖技术得以繁衍生息。
抗浪鱼能逐步摆脱不绝如缕的生存困境,得益于坚持不懈的增殖放流。
2007年,50万尾抗浪鱼投入抚仙湖。到2023年,抚仙湖增殖放流活动已持续了17年,共计投入资金1.59亿元,在抚仙湖放流抗浪鱼1767.5万尾。此外,抚仙湖还放流杞麓鲤75.6万尾、抚仙金线鲃11.8万尾、云南光唇鱼(俗称“马鱼”)10.5万尾、云南倒刺鲃10.2万尾、抚仙四须鲃(俗称“海心马鱼”)2.7万尾。
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研究员、鱼类专家陈小勇曾评价说,玉溪是国内最早开展土著鱼类人工扩繁项目的地方之一,其成功经验,给省内外众多徘徊于灭绝边缘的土著鱼类找到了一种新活法。
2021年,抚仙湖土著鱼增殖放流项目被农业农村部评选为水生生物保护修复优秀案例。
“减”是减少外来入侵物种数量。
作为外来物种,太湖短吻银鱼的繁衍能力完全碾压抗浪鱼。银鱼与抗浪鱼的生存空间大致重叠,摄食饵料基本相同,因此要保护好抗浪鱼,必须减少银鱼种群数量。而且,银鱼为一年生水生动物,如果不及时加以捕捞,银鱼死后会变成垃圾沉入湖底,增加湖泊污染负荷。正因如此,抚仙湖开湖捕捞时间才会长达半年;而推行刺网捕捞,则是为了有效避免对抗浪鱼的误捕。
2022年,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完成了一项调查,抚仙湖目前所发现的土著鱼类还存留14种,湖泊水生态系统虽有损伤,但还相对完好。
郑忠清告诉记者,对于“三湖”渔政,专家有过清晰的界定。抚仙湖重点是水生态系统的修复,而星云湖和杞麓湖则是水生态系统的重构。
2023年1月,星云湖鲢鱼、鳙鱼在集市上集中售卖,当地消费者排起长队购买。
因湖施策 推动传统渔政变革
放流与放养,一字之差,内涵不同,结果更是大不一样。
放养是把鱼苗放到特定水域内,经过一定周期的生长,当所投放的鱼苗长大成鱼后进行捕捞的渔业方式。这同陆地上的种植业相似,主要是利用自然水域的生产力,因此有专家形象地称之为“栽培渔业”。星云湖和杞麓湖相沿成习的年初投放鱼苗,到年末时捕捞成鱼的方式,就是典型的放养式渔业。
放流与放养有相似之处,同样是把鱼苗培养到一定大小,在鱼苗可以独立生活,具有抵抗敌害的能力后,将其投放到自然水体中索饵、生长、发育。同样是有养有放,放养是为了增加渔业资源,提高捕捞量;放流则是为了让鱼类在大自然的怀抱里繁衍生息,达到恢复种群数量的目的,让其产生最大的生态效益。
星云湖是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大头鲤和星云白鱼都是星云湖特有的土著鱼类,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和研究价值,曾一度濒临绝迹,尤其是星云白鱼已步入濒危鱼类的行列。
江川区畜牧水产站站长张四春做过测算,自2009年以来,当地政府部门累计培育并向星云湖投放夏花鱼苗1400多万尾、大规格鱼种40多吨,累计新增经济效益近3亿元。
放养式渔业最大的遗憾是每年放流的土著鱼类很难在年复一年的高强度捕捞中得以繁衍生息。
郑忠清告诉记者,随着湖泊保护治理的提速,星云湖和杞麓湖的放养式渔业,越来越不能满足湖泊保护治理需要,每年的开湖捕鱼,演变成渔民“吃一顿”的盛宴,每年开湖后两三天,渔民入湖便很难捕捞到鱼。
这无疑是一种生态资源的浪费。实施湖泊水生生物群落调控,通过科学放养、精准捕捞和常态化管理,无论是维持湖泊水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稳定,还是有效减轻湖泊水体氮、磷营养负荷,都有大量成功的案例。
湖泊富营养化加剧,引发的后果是藻类大量繁殖,从而导致水体透明度和溶解氧降低,许多沉水植物因此而逐渐消失,大量土著鱼类陷入不绝如缕的境地。
鱼类是湖泊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专家曾说,水给予鱼生命,鱼还给水生机。实践证明,实施湖泊水生生物群落调控,通过科学放养、精准捕捞和常态化管理,无论是维持湖泊水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稳定,还是有效减轻湖泊水体氮、磷营养负荷,都堪称简单而行之有效。
从2013年起,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和云南亚美湖泊水质治理有限公司合作,在杞麓湖有针对性地放养鲢鱼、鳙鱼、高背鲫、大头鲤、杞麓鲤等不同生态位的鱼类,成功构建杞麓湖生态修复体系。
2019年4月,中国科学院昆明分院研究员杨君兴为星云湖治理提出了两条建议:一是外源治理,通过环湖截污治污,最大限度阻挡氮、磷等物质进入湖泊;二是内源治理,实施湖内生态修复,合理配置湖泊各个生态位所需生物量,通过鱼类消耗湖泊内氮、磷、碳等物质,改变湖泊富营养化状况。
杨君兴把这些想法写成书面材料,被省政府作为内参刊发,引起了玉溪市人民政府的重视。2019年5月,星云湖延续了30多年的渔政管理制度开始改变。2023年9月,江川区人民政府和玉溪市湖泊管理局联合发布开展星云湖鱼类生态调控公告。
经过多年探索,星云湖和杞麓湖开始实施鱼类生态调控,“以渔控藻、以渔净水、以渔养湖、以渔富民”新渔政的推进,给湖泊保护治理注入了新的力量。
2022年抚仙湖增殖放流现场。
生态调控 寻求利益最大化
玉溪市水产工作站站长梁用本告诉记者,鱼类生态调控是以水质改善和水环境保护为导向开展的渔业生产活动,通过精准调控湖泊鱼类群落结构,使湖泊生态系统的恢复力和稳定性提高,湖泊渔产力得到充分利用,兼顾水环境高水平保护和湖泊渔业高质量发展。
星云湖、杞麓湖鱼类生态调控如何进行?
首先,星云湖、杞麓湖鱼类生态调控,通过增加鲢鱼、鳙鱼等滤食性鱼类放养数量,对藻类进行控制,鲢鱼、鳙鱼能滤食10微米至数毫米的浮游植物,从而控制蓝藻水华。
其次,通过鲢鱼、鳙鱼等滤食性鱼类摄食各种浮游动植物,将氮、磷等营养物质富集到体内,转换成鱼蛋白,最后通过捕捞鱼类,从而把湖体内的氮、磷带出,达到净化水质的目的。
再次,通过土著鱼类放流,改变星云湖、杞麓湖生物多样性状况,进一步完善湖体氮、磷转化路径。
最后,通过精准捕捞,最大限度保证渔业资源的合理利用。生态调控依据“捕大放小、科学放流”原则,根据鱼苗投放规格的成长趋势及不同鱼龄的摄食能力差异,制定一年一次或几次的捕捞计划,给水体内及后期投放的小规格鱼苗足够的生长和活动空间,有利于增加鱼类摄食量,进而实现对藻类的控制。通过集“赶+拦+张+活鱼集运系统”“网目规格+人工二道筛选”为一体的捕捞体系,实现对上岸成鱼规格精准控制,单条重量4公斤以上的鲢鱼、鳙鱼方可捕捞上市,大头鲤、花鲈鲤等土著鱼类均在不允许捕捞范围。
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局长杨智然介绍,生态调控带来的新渔政,与传统渔业管理方式有着明显的不同。
一是目标导向不同。传统开湖捕捞将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将星云湖当成天然的“养鱼塘、养鱼池”,以渔获物为目标,开湖捕捞是为了刺激经济、拉动消费。生态调控将生态效益放在首位,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护和改善星云湖水质、水生态环境,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二是捕捞主体不同。传统开湖捕捞以沿湖渔民为主,捕捞权证较多,难以控制入湖捕捞船只数量和先后顺序,管理难度大。生态调控由政府所属国有公司实施,可精准控制捕捞数量、规格,灵活调整捕捞时间,保障星云湖生态系统持续稳定。
三是捕捞方式不同。传统开湖捕捞难以统一和规范捕捞网具、捕捞方法,渔民不分种类、大小的应捞尽捞,对湖泊生态链破坏较大。生态调控坚持捕大留小,通过临时搭建一体化“拦网+赶网+网箱+活鱼集运系统”,实现精准捕控,主要捕捞人工投放的滤食性、草食性且单条达到4公斤以上商品鱼规格的鲢鱼、鳙鱼,保护大头鲤、花鲈鲤等土著鱼类,能较好地维护生态系统平衡。
四是捕捞时间不同。传统开湖捕捞为每年开渔节后集中捕捞一个月,实际上基本前三天就“千舟竞发、一网打尽”,容易造成交通拥堵、鱼品积压贱卖,加之600多条船和上千人在湖面上作业,存在较大的安全及污染隐患。而生态调控除每年3至6月珠江流域禁渔期以外的时段,可根据需要常态化捕捞,方便群众需求,且仅有10艘经过培训的专业船只作业,极大地减少了安全、污染隐患。
五是分配方式不同。传统开湖捕捞所得收益归少部分渔民所有,与星云湖国家和全民所有的属性不匹配。生态调控渔业资源所产生的净收益由沿湖村集体和村民受益,主要用于鱼苗投放、日常管理、乡村振兴、环境整治以及湖泊保护等工作。
玉溪市湖泊管理局星云湖管理处处长王川告诉记者,下一步,江川区将同步推进“渔+文”“渔+娱”“渔+旅”等生态渔业融合发展模式,将原来12月25日“开渔节”升级为“渔文化旅游节”,打造星云“福鱼”品牌,做强做大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文章,使星云湖渔业效能得到提档升级。
在近日召开的业务学习会上,玉溪市湖泊管理局对鱼类生态调控提出明确要求:加强调查和科研工作,进一步深化对影响湖泊水质的物质与水生生物之间摄食、吸收和转化关系的认识,做好湖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以水质保护为导向,实施更精准的鱼类生态调控,抑制藻类生长繁殖,降低水体营养化程度,改善湖泊水质,让鱼类生态调控在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都获得丰收。(玉溪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邢定生 文/图)
短 评
提升湖泊生态调控水平
□ 汪启
像星云湖、杞麓湖这样的湖泊来说,鱼类生态调控是湖泊生态系统的重构。无论如何变化,这项工作依然需要开展好渔政基础工作作为支撑。
首先,完善渔政执法机制。维护渔业秩序,保护好湖泊鱼类,严格的渔政执法不能丢,要加大渔政执法力度。加大对非法捕捞、销售野生鱼类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渔业违法案件,有效震慑潜在违法者。
其次,加强湖泊渔业资源保护。继续做好湖泊禁捕区和禁渔期管理工作,同时进一步弄清湖泊渔业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等情况,为制定科学合理的渔业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再次,引导产业化发展。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和技术,提高湖泊渔业资源的利用率和效益,减少渔业活动对湖泊生态环境的影响。
最后,加强跨部门协作和社会参与。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鼓励社会各方面参与湖泊渔业管理和保护工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