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仪式上的李学平 中国网发
他,自称“一生做好一件事”,这件事便是“普法”。从1986年至今,他始终走在普法工作的前线,用自己的实践,走出新路子,助力法治光辉照彝乡。
他,就是来自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的李学平。作为一名司法局的退休干部,他依旧在家乡发挥着余热,践行着“一生做好一件事”的承诺。8月22日上午,在2024年“全国网络普法行·云南站”活动的启动仪式上,李学平作为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分享了自己38年的普法历程以及对普法的经验与感悟。
钻研普法新路子
从无人问津到效果显著
1986年,我国实施“一五”普法规划,准备有计划、有步骤地在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中,普遍进行一次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在这样的浪潮中,22岁的李学平被委以重任:作为彝族的他,有着语言优势,可以在彝族聚居区进行普法工作。而这一干,便开启了38年的漫漫普法长路。
1986年冬天,元谋县凉山乡连续下雪,七里地的路程,李学平走了三个多小时,只为了去村里参加普法会议。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他,拿着《九法一条例问题解答》照本宣科,还没有散会,人都快要走光了。一位老大妈说:“你讲的这些我们听不懂,也用不着”。李学平介绍,后来再去村里讲普法课,村民们都躲着他。
普法工作接连“碰壁”,李学平尝试了不少办法。一次,村里放电影,村民们从十里八乡自发赶来围坐在一起,李学平觉得机会来了,便在电影放映时“插播”普法内容;彝族群众在松树火把下、火塘边拉家常,李学平就“见缝插针”地用彝话讲解法律知识;彝族群众喜欢看花灯和跳左脚舞,李学平编写了含有普法内容的花灯126首、左脚舞歌曲13首……就这样,凭借这些方法,彝族群众渐渐接受了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法律素养也有了显著提高。
普法全勤参与者
每个时期都走在创新潮头
李学平从“一五”普法到“八五”普法,从未缺席,是“全勤”的参与者,他也见证了普法宣传形式的变化。1991年至1995年,我国进入“二五”普法阶段,李学平也调入了司法行政系统,成为一名全职普法干部。“我也常常在思考,要如何创新宣传形式,让抽象的法律,被更多老百姓理解和接受呢。”李学平说。
当时“最时髦”的普法手段是放录像。李学平利用晚上的时间,和县上的电影队合作,深入各村寨放电影。电影放完后,趁着人还没散,赶紧给村民讲几个法条。
1996年,“三五”普法开始,李学平正式进入了县委普法办。此时的县普法队伍里,有了12位法律相关专业的成员,还配备了一辆大喇叭法制宣传车。在人们的记忆里,每天早、中、晚三次都会在上街碰到这辆宣讲车,高音喇叭循环宣讲不同的法律法规。
到了“四五”时期,李学平又走在了“潮头”——借助彝族特有的左脚舞和花灯,将一些典型案例编写成普法宣传歌谣,与左脚舞曲巧妙结合,用民族文化诠释法治,让村民们在唱跳中学,慢慢地,上了岁数的老人也开始把“权利”“义务”挂在嘴边了,有效提高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
“六五”普法末期开始,李学平和同事一起收集、整理辖区范围内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拍摄制作了法治宣传教育专题片《热坝说法》,并深入各乡镇、村寨播放,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说法的方式,用群众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教育身边的群众,有了明显成效,并深受好评。
如今,《热坝说法》已成为楚雄州普法品牌创建的一张亮丽名片。
退休后仍发挥余热
普法工作永远都在路上
这些年,李学平先后获得了“普法先进个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云南好人”、“2023年度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
如今的李学平,已经退休。“普法工作永远在路上,我始终心系普法工作,如今又被聘为元谋县义务普法宣传员,还担任县司法局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我要继续开展普法工作,发挥传帮带的作用。”李学平说。
今年4月,李学平向元谋县档案馆捐赠“2023年度法治人物”证书等139件普法档案资料,希望能够系统的展出,使这些档案资料发挥普法功能。
“现在我退休了,但还有一支基层普法工作队伍顶在前面。相信未来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普法队伍中,让法治的光辉一直照耀在彝乡!”李学平说。
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