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
玉溪市以旧换新活动
正在火热进行中
如果你有意向换新
那么不要错过这波活动哦~
玉溪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企业名单↓
扫码查看名单
玉溪市家电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参与商户名单↓
扫码查看名单
汽车、家电家居、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活动
具体政策是啥?
一起往下看
↓↓↓
云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
汽车
01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要求:
1.在2024年7月25日—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云南号牌乘用车,并在云南省内购买乘用车新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2.旧车原车主、新车购买人、新车车主需为同一人。
3.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旧车转让登记日期,新车《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开票日期、新车注册登记日期,均须在2024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开具在云南省内,注册地不限。
4.消费者转让的旧车在本人名下持有时间不少于30天,购买的新车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应登记在本人名下。
补贴标准:
新车价格5万元 (不含)以下的,燃油车每辆补贴5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7000元。
新车价格5万元 (含) 至10万元 (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2万元。
新车价格10万元 (含)至2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3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8万元。
新车价格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5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2万元。
申领程序:
消费者完成旧车转让、新车购买及注册登记后,在“云南省商务厅”微信公众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统一入口进行申请:1.填写身份信息;2.填写银行账户信息;3.填写旧车的相关证明材料;4.填写新车的相关材料。
备注:
1.个人消费者每转让1辆旧车并购买1辆新车可申请1次补贴,每人最多可申请3次补贴。同一辆旧车及同一辆新车只能申请1次补贴。
2.同一辆新车不能重复享受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
02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要求:
1.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2.乘用车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3.申请人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报废的旧车应于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购买的新车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取得。
补贴标准:
对报废符合要求的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
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申领程序:
1.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为事后补贴。消费者完成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后申请补贴。申请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至2025年1月10日(含当日)。
2.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汽车以旧换新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申请人在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填写个人身份信息、银行账户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上传身份证明、报废汽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材料,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3.补贴审核在汽车以旧换新平台管理端进行,按属地由州市商务局负责补贴申请的受理和审核(含信息审核、受理地终审)。省商务厅分批汇总各州市商务局受理地终审的补贴申请信息,会同省级有关部门进行抽查复核后,向省财政厅报送补贴资金安排意见。省商务厅根据省财政厅审核同意的补贴名单,组织合作企业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备注:
1.对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至2025年1月10日(含当日)提交的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均按该标准予以补贴。
2.符合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每报废一辆旧车并购买一辆新车可申请一次补贴。同一辆旧车或同一辆新车只可参加一次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同一辆新车不能重复享受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家电家居
补贴商品:
共15类家电家居产品。其中,家电8类:电冰箱类(含冰柜)、洗衣机类(含洗烘一体机)、电视机类、空调类、电脑类、热水器类(含太阳能热水器)、家用灶具类、吸油烟机类。其他7类:洗碗机类、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马桶类、微蒸烤一体机类、净水器类、智能门锁类、手机类。
要求:
1.补贴对象为云南省内,在第三方平台实名注册认证,实际参与活动的个人消费者。补贴时限为2024年8月28日—12月31日,补贴资金分批投放。先到先得,资金使用完毕活动结束。
2.参与主体为自愿参与活动的家电家居企业,按属地原则申报: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州市商务主管部门复审合格后推送至省商务厅。
补贴标准:
购买2级级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不含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门锁类、手机类),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的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不含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门锁类、手机类),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20%的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购买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门锁类产品给予最终销售价格15%的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手机类产品给予最终销售价格10%的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600元)注:手机类补贴暂时关闭
申领程序:
补贴以电子抵用券形式发放。
1.领取电子抵用券。家电类:消费者在第三方平台(银联云闪付)领取云南省以旧换新政府补贴电子抵用券。其他类:消费者在参与企业(门店)直接通过第三方平台扫码领取电子抵用券。
2.核销电子抵用券。消费者选定符合补贴条件的产品后,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结算,平台自动核算补贴金额,政府补贴部分从消费者的电子抵用券中核减。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各类优惠叠加。
3.合作平台采用T+X模式对参与活动企业进行资金结算,其中销售款(不含政府补贴)在T+1工作日清算,政府补贴经审核后,于X日(最长不超过30天)划付至参与企业对公账户。
备注:
1.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销售价格以在云南省开具的发票含税价为准。
2.电子抵用券领取后24小时内有效,如过期未使用可重新领取。单个活动产品不能与其他非活动产品或不同补贴标准的产品一同付款开票。
电动自行车
要求:
1.补贴对象为云南省内实际参与活动,并在第三方平台上实名注册认证的个人消费者。补贴时限为自2024年9月1日—12月31日,补贴资金按批投放,先到先得,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即活动结束。
2.个人消费者在云南省交回(注销)本人名下云南号牌电动自行车,并在云南省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及以上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补贴。注销车辆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须在2024年9月1日(不含当日)前。
3.参与活动的主体为自愿参加活动的电动自行车企业。按属地原则申报,各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并送同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推荐报送初审合格企业;州(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省商务厅推荐报送符合条件的企业,省商务厅将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参与活动。
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在云南省内交回(注销)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一辆电动自行车新车补贴500元。每交回(注销)1辆旧车并购买1辆新车可申请1次补贴,每人最多可申请4次补贴。
申领程序:
1.在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通过合作企业的平台实名认证,在申请页面提交本人名下电动车注销信息(车辆注销时间须在2024年9月1日后)。合作企业的平台按批次提供申请审核信息报省商务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审核后,根据审核通过的信息确认消费者获得补贴资格。获得补贴资格的个人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电动自行车企业购买活动商品并通过合作企业的平台支付,即可享受以旧换新补贴;支付时结算平台自动核算补贴金额并核减。
2.合作企业的平台采用T+X模式对参与活动企业进行资金结算,其中商品销售款(不含政府补贴)在T+1工作日清算(节假日除外),政府补贴款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确认后,于X日(最长不超过30天)划拨至参与活动企业对公账户。
如果对以上政策
还有不清楚的地方
大家可拨打下方电话查询
↓↓↓
全市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咨询电话
县(市、区)
咨询电话
易门县
0877-4964830
红塔区
0877-2683690
华宁县
0877-5012525
新平县
0877-7010358
澄江市
0877-6910209
元江县
0877-6516933
江川区
0877-8011201
峨山县
0877-4011998
通海县
0877-3015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