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审计厅、市委、市委审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的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意见,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发挥好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市审计局共实施审计或调查项目39项,查出违规金额4.64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6.11亿元、非金额计量问题393个。审计处理应上缴财政6,345.94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3.5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核减8,643.69万元。审计促进增收节支3.51亿元,其中:已上缴财政2.04亿元(含以前年度应上缴金额)、已归还原渠道资金1.47亿元;审计后挽回损失1.43亿元。提交信息简报、专题报告、综合性报告104篇,被上级审计机关及市委、市政府批示、采用59篇(次)。
审计结果表明,一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全力稳经济、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全市经济持续恢复向好、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了2023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362.20亿元,支出总量353.03亿元,年终结转9.1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6.47亿元,支出85.96亿元,年终结余0.5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825.00万元,支出9,825.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7.76亿元,支出91.1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1.72亿元。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按规定收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798.22万元;二是部分事业单位自有收入结存规模较大;三是财政暂付款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过大;四是未及时清理收回农经会中央专项借款及利息4,650.83万元;五是保基本民生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576.63万元。
(二)下级政府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主要对某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违规筹借预算单位资金尚未归还4,207.29万元;二是未完成2022年度隐性债务化债目标任务;三是非税专户往来款项长期挂账3.96亿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重点对市级7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个单位预算编制不精准、不规范。二是预算执行不严格、不合规。6个单位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等357.07万元;14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66.02万元。三是7个单位未及时清缴非税收入和存量资金112.42万元。四是6个单位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主要是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商品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采购方式不合规、采购程序倒置等。五是15个单位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主要是某中心2016—2023年应收账款不实1,067.61万元、未健全现金账目;某单位负债不实741.86万元、坐支非税收入209.10万元;某县执法大队超编制使用公务用车。六是7个单位内控制度及合同管理不到位。主要是某县执法大队部分内部控制制度条款不适用;某筹委会办公室未完成合同约定内容。七是捐赠款物管理不规范。主要是捐赠项目结余资金长期挂账未使用等21.12万元,对捐赠项目监管不到位、4个捐赠项目长期停滞,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未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优化营商环境审计情况
通过结合部门预算执行、政府投资审计等持续关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72个单位(国有企业)拖欠市场主体账款2.18亿元。二是6个单位未按规定收取或退还质保金、履约保证金等1.49亿元。三是2家公立医院无依据向医疗器械供应商收取消毒费150.74万元。四是某公司违规多收担保费54.20万元。
(二)医药领域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采取巡审联动的方式,对某委及所属三家公立医院医药领域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医疗政策执行不到位。未将三家公立医院的“三病”防治工作纳入考核,三家医院开展艾滋病防控“逢血必检”工作不到位,两家医院“十四五”规划部分内容执行不到位。二是两家医院对药品供应商派驻医院工作人员管理不规范,与派驻人员无劳务合同关系,也未同企业及派驻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明确相关工作职责。三是采购管理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某医院违规使用院外耗材、漏收少收耗材使用费、部分项目未按规定时间签订购销合同或合同审签时间滞后、部分项目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等;两家医院采购内控制度部分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四是某医院扩容提质项目推进缓慢、土地闲置32.98亩。五是4家单位违规或未按规定收取医疗服务等费用155.79万元。六是4家单位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提前支付疫情防控设备采购资金、扩大开支范围等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涉及金额434.19万元。
(三)重大教育政策审计情况
对某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教育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学校规划布局及建设方面。一是某区上公办幼儿园难的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2023年,公办幼儿园在园人数占比36.78%,未达国家50%的要求。二是基础教育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批复3年以上的71个项目尚处于规划、图纸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阶段。三是2021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确定的5所新建、改扩建中小学项目未按计划于2023年建设完成。
2.教育经费投入保障及使用方面。主要是教育发展专项经费预算执行率不高。2021—2023年,市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专项经费预算执行率为43.71%,其中学前教育预算执行率仅为22.07%。
3.教师队伍建设管理方面。一是玉溪市“5123XE”教师培养工程目标未完成。主要是“领军”校(园)长、教育行政管理后备干部、学科带头人等年度培养目标及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目标未完成。二是学前教育、小学、初中市级以上名师、骨干教师占比目标未完成。
4.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方面。一是未健全配优教科研机构。各县教研人员在编不在岗情况突出,涉及人数114人,主要被借调至县级局机关使用;某县部分义务教育学校未设置教科室。二是玉溪市普通高中“质量提升研究指导中心”“名师工作室”和“市教育体育行业专家工作站”作用发挥不充分。主要是普通高中部分“质量提升研究指导中心”未开展过活动;市级“名师工作室”及部分“市教育体育行业专家科研工作站”开展活动较少。三是市属及县级普通高中2022—2023学年的优质课堂教学比例分别为50.00%、24.80%,未达到70%和40%的目标。
5.教育现代化主要目标完成方面。一是全市普通高中高考尖优生人数较少,2023年进入全省前50名仅2人,且尖优生占比逐年下降。二是“县中困境”问题依然突出。2023年县级公办高中一本率仅为3.82%,远低于全省(23.67%)、全市(25.38%)平均水平。
(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按照全市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重点对全市95个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扶持壮大集体经济相关政策落实方面。一是6个县12个村应收未收对外投资收益110.16万元。二是某县3个村对外投资未计入“长期投资”科目核算110.00万元。三是3个县13个村将下辖小组的租金等收入,通过先收后退的方式虚增集体经济收入118.35万元。
2.“三资”管理及经营绩效方面。一是2个县2个村公款私存20.14万元。二是6个县22个村收入未入账或入账不及时163.70万元。三是7个县13个村坐收坐支78.97万元。四是7个县27个村套取资金、重复报销、扩大开支范围等29.97万元。五是8个县44个村应收未收承包费及租金收入7,052.73万元。六是全市9个县74个村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8,883.33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未入账、账实不符等。
3.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方面。3个县7个村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结余76.07万元未上缴财政统筹使用。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方面。7个县28个村违规购买烟酒、发放会议费、发放各种补贴及奖金等11.25万元。
(五)乡村振兴审计情况
重点对某县乡村振兴道路PPP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某项目多计多付哪得龙路工程款31.84万元。二是农村公路工程两个PPP项目未取得质量监督手续,注册资本金未到位200.00万元。三是某公司重复支付工程款231.00万元、提前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128.81万元、未收回借款120.00万元。四是两家项目公司未归还县交通运输局垫付的五个PPP项目前期费用275.00万元、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建设期履约保函。五是3家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增加建设成本46.34万元。
四、重点投资项目及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5个项目建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多计工程结算价款8,601.85万元。二是3个项目竣工结算工作推进缓慢、建设管理不到位,某项目未及时办理人防竣工验收备案。三是某项目前期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及合同金额均超过批复投资、设计合同签订不规范及投资控制不严。四是某项目足球场塑胶跑道存在积水、橡胶颗粒脱落等问题。五是某公司未及时将3个项目由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
(二)城市更新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2022年度玉溪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及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建设及合同管理不到位。4个项目未按期开工;3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7个项目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且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某道路工程4个项目建设内容重大变更未报原审批部门审批;4个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二是部分项目参建单位履职尽责不到位。主要是某工程因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导致工程量不实,3个项目现场监理人员配备不到位。三是某区党工委、管委会议事决策规则部分条款与上级文件冲突,代建管理办法中代建单位奖励费的设置与国家规定不符。
(三)疫情防控资金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及某区疫情防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某区财政局未及时足额拨付疫情防控资金564.71万元。二是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疫情防控资金74.56万元,主要是4家单位用防控应急物资采购资金及医疗设备和物资采购资金支付差旅费等40.91万元;某区医共体及疾控中心用疫情防控医疗设备和物资采购经费支付预防接种门诊改造工程款等33.65万元。三是某区医共体、红十字会及7个乡(街道)应缴未缴项目结余结转资金29.00万元。四是某单位政府储备物资账实不符793.71万元。
五、企业审计情况
对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2名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及4户市属国有企业运营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与决策部署方面。一是2户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超过70%。二是2户企业未按规定清理清退“两非两资”企业7户。三是5户企业未完成年度部分经营业绩目标。四是3户企业下属24户子企业主责主业不强、资产盈利能力差。
(二)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及效果方面。一是4户企业应收未收水费、利息等款项4,090.78万元。二是3户企业出借资金长期(逾期)未收回4,380.00万元。三是3户企业22个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主要是未落实项目资金便开工建设、项目未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等。四是4户企业重复(多)支付费用280.81万元。五是某公司违规为非国有企业担保。
(三)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方面。一是3户企业未按规定确认收入294.54万元、成本费用662.53万元。二是2户企业人为调节利润8,727.14万元。三是3户企业合同管理及执行不到位。主要是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费用、追索罚金等。四是3户企业挪用债券资金3.48亿元。五是某公司下属1个子公司未按规定上缴存量资金500.00万元。
(四)企业内部管理和重大风险管控方面。一是3户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机构运转不畅。主要是董事会人员组成不合规、内审机构不健全、股东会履职不到位等。二是5户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三是2户企业违反规定进行事项表决。主要是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未经董事会研究或董事会参会董事为双数等。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方面。一是2户企业违规发放津补贴21.64万元。二是某公司下属3个子公司6名职工兼职领取薪酬9.01万元。
六、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自然资源资产、企业审计等项目,重点审计了行政事业、自然资源、国有企业三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一是资产基础性管理工作薄弱。5个单位未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账、物资领用审批手续不全等;某区未理顺资产划转工作,31项资产产权未全部变更、155项资产未入账等;2个单位机构改革清产核资工作进展缓慢;某管委会7个已完工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确认为公共基础设施8,672.45万元。二是资产账未如实反映资产现状。14个单位139项资产2,215.51万元未入账;4个单位账账不符88.63万元。三是未严格执行资产处置程序。3个单位118项资产214.57万元已损坏或已拆除,但未履行资产审批手续,也未及时进行处置;3个单位657项资产已批准报废,但实物未处置;4个单位440项资产845.77万元未按规定划转或处置。四是资产未充分发挥效益。14个单位资产闲置140项1,640.36万元;7个单位47项资产3,671.23万元未正常使用、无偿提供给单位职工使用等。
(二)自然资源资产方面。一是未严格执行土地管理及耕地保护相关政策,存在土地资源未集约节约利用、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等问题。主要是某县5宗土地共134.62亩闲置10年以上未动工建设;某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部分子项目未经批准占用耕地20.60亩。二是生态保护修复及生物资源保护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是某县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和功能调整推进缓慢,管理制度不健全;某区未督促2个临时用地企业按期履行复垦义务。三是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到位,“两污”治理存在短板。主要是某县县城及乡镇没有符合规定标准的垃圾处理设施,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未达目标任务;某区30座已建成的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未正常运行。四是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资金管理不规范。主要是某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区卫生健康局未缴纳土地划拨价款共1,903.00万元;某区自然资源局未及时督促土地复垦义务人预存土地复垦费1,208.93万元。
(三)企业国有资产方面。一是5户企业应收未收资产处置收入、租金等3,597.89万元。二是4户企业资产管理不到位,住房、商铺、车位等大量资产闲置或未发挥效益。三是4户企业资产核算管理不规范。四是某公司某建设项目未批先用土地44.71亩。五是2个县国有企业改革部分工作推进缓慢,未完成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目标任务。
七、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上述各项审计中,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事项)229项,涉及人员112人、涉及金额11.27亿元。其中:移送市纪委监委195项,涉及人员111人、涉及金额4.34亿元;移送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等主管部门31项,涉及人员1人、涉及金额6.93亿元;移送市公安局3项。主要涉及五个方面:
一是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32项。包括投标人串通投标、违规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采购项目设备参数指向特定供应商等。二是未正确履行职权25项。包括违规担保、违规决策等。三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1项。包括公车私用、私设“小金库”等。四是损害群众利益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123项。包括优亲厚友、私存私放集体资金、违规发放奖励及补助等。五是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8项。包括弄虚作假、违规经商等。
八、审计建议
(一)加大预算统筹力度,提高财政支撑保障能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匹配程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强化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管。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
(二)切实硬化预算约束,推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缩行政运行成本,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硬化预算约束,削减和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对未落实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聚焦乡村振兴、住房保障、教育、医疗、社保等重点民生领域,加强民生项目及民生资金管理,加快项目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各类财政惠农补贴。扎实做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积极化解存量债务,用足用好专项债券资金及再融资债券资金。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消化存量,严控暂付款规模。加强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保障资产安全、完整、有效,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注:本报告对县(市、区)级行政区统称为县,村(社区)统称为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