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玉溪市红塔区中心城区实际情况,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决定启用52套交通技术电子监控设备,对相关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抓拍,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生效(即2024年11月1日0时起开始启用)。
二、设置地点及主要抓拍违法行为
《玉溪市红塔区中心城区道路新增交通技术电子监控设备明细表》请登录玉溪网“政府公告”板块查询,网址:http://www.yuxinet.cn。
三、交通安全出行提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驾车出行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指挥通行,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
2024年10月23日
玉溪市红塔区中心城区道路新增交通技术电子监控设备明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