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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 发挥调控政策叠加效应

——玉溪市17条房地产新政解读

9月10日,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优化玉溪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10月30日,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全市相关干部和技术人员开展房地产项目规划管理工作培训,并对《措施》中明确的17条房地产新政进行详细解读。该房地产新政落地后,会带来哪些利好?记者采访了负责该《措施》起草修订的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人。

《措施》明确2年有效

据介绍,为促进玉溪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玉溪市于2022年、2023年先后出台了两轮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随着国家宏观政策及房地产市场不断变化,原出台措施已不能完全匹配房地产市场发展需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的重大变化,2024年9月10日,玉溪市新一轮房地产新政发布。

此轮出台的政策措施共有17条,贯彻落实国家最新房地产政策,聚焦玉溪市房地产项目全周期管理中的关键问题,从土地供应、项目审批、建设实施到销售等环节进行优化,充分释放土地、规划、金融、财税、公积金等政策红利,旨在稳定市场预期、增强信心、减轻负担,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全力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该《措施》从2024年9月10日施行,有效期2年。

优化土地供给时序

《措施》要求各县(市、区)根据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科学调整土地供应节奏和结构,确保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优先安排市场需求旺盛、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利的成熟地块供应,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同时,放宽对5亩以下小地块的开发要求,并降低对已供应商业商务用地的开发强度要求,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房地产项目的开发难度,减轻了企业在开发过程中的资金压力,鼓励不同规模的房地产企业积极参与到各县(市、区)房地产开发中。

《措施》明确,新供应房地产开发用地,企业可以按有关要求分期缴纳土地款。

从规划管控上给企业减负

《措施》在规划管理方面进行了创新,围绕“完整社区建设”和“第四代住宅”等住房建设新要求,在现有规划管理技术标准基础上,提出更符合实际需求的容积率和建筑密度计算规则,鼓励房地产企业为购房者提供得房率高的住房,提供更完善和齐全的公共配套设施,提升居住品质和生活便利性。

比如,对于新建房地产项目,按标准要求配建且无偿移交政府或者政府指定部门的社区服务用房(含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卫生服务用房、室内文化体育场所、养老服务设施、托育服务用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与垃圾处理设施用房、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可以不计入容积率。

同时,更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位配建标准,使之更加合理和实用。根据国家最新标准更新阳台设计要求,鼓励创新产品设计,发展高品质、生态化住宅,提升居住环境舒适性。

通过系列优化措施,开发企业可以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整体效益,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

优化项目审批服务

针对房地产企业普遍关注的规划许可办理、竣工验收以及融资贷款等问题,《措施》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放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条件,简化分期规划核实流程,优化项目竣工验收程序,建立和完善房地产项目融资协调机制,推行“验登合一”,进一步畅通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常态化通道。

这些举措将有效解决部分在建房地产项目所面临的困境,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经营环境,提振市场信心。

“组合拳”促进存量商品房消费

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合并登记服务,防范“一房二卖或多卖”,保障购房人权益,活跃二手房交易市场。

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提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门槛,新增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开展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落实国家最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传递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明确信号,稳定住房消费信心,提高居民住房消费意愿和能力。

继续执行契税优惠政策,支持和满足首次购房与改善性住房需求。

推动消化存量商品房。鼓励国有企业积极收购已建成的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为商品房去库存工作提供支持。(玉溪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白诚颖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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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曾梦琪   审核:陶晓兰   终审: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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