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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文联关于开展2025年度文艺精品创作扶持项目申报的通告

为鼓励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推出更多优秀文艺作品,推动玉溪文艺事业繁荣发展,根据《玉溪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玉溪市文联将面向全市开展2025年度文艺精品创作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玉溪市内各级各类单位(团体)和个人创作出版、投资制作的原创文艺精品。

二、申报条件

申报创作扶持的项目包括:文学、戏剧、音乐、舞蹈、摄影、影视、美术、书法、曲艺、民间文艺、文艺评论等艺术门类作品。

项目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旋律的文艺作品;(二)反映玉溪重大现实或历史题材的文艺作品;(三)具有获取省级、国家级文艺奖项潜力,能够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的文艺作品;(四)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主持承担和负责组织、完成项目实施的素质和能力,影视剧创作生产项目须由项目拍摄(制作)单位提出申报,且拍摄(制作)单位是合法注册的法人单位;(五)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申请扶持的单位或个人是项目权益所有者且没有违法乱纪行为;(六)在2025年内完成创作。

三、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27日接受项目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文艺精品项目创作扶持的单位和个人,须填写《玉溪市文艺精品项目创作扶持申报表》(一式二份),并提供相关项目材料(项目简介、作品立意、创作大纲、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等)一式二份,经主管单位审核后申报。

(二)市直单位和个人申报的项目,请直接报送至市文联组织联络处和《玉溪》编辑部(红塔区迎春街34号2楼)。

(三)各县(市、区)单位和个人申报的项目,由所在县(市、区)文联负责统一报送至市文联。

联系人:陈俞佟    电话:0877—2614614

附件:玉溪市文艺精品项目创作扶持申报表

玉溪市文联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玉溪市文艺精品项目创作扶持申报表.doc


编辑:王雪峰   审核:刘燕   终审: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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