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玉溪市湖泊管理局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管湖治湖部署要求,以履行“三湖”保护条例职责为出发点,以深化职能转型为突破点,以健全运行机制为关键点,以推动管湖治湖为落脚点,协调督促市级相关部门和沿湖三县(市、区)围绕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科学治理、依法治理、全民治理,深入打好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战,协同推进流域绿色转型发展,努力推动管湖治湖取得新进展、实现新变化。
持续加强统筹协调。围绕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位一体”目标,聚焦措施项目集成、精准、科学、稳定、有效,指导编制湖泊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五五”规划,努力推动系统化精准化治湖;严格落实调度管理、现场检查、技术指导等项目推进机制,统筹实施湖泊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三治一改善”等保护治理项目,全力推动“十四五”规划收官;协调推进“三治一改善”,督促抓好湖泊保护治理三年行动七个专项工作,牵头制定2025年湖泊保护治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持之以恒抓好管湖治湖各项措施落实;聚焦各级巡视、督察、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研究制定牵头整改问题和配合整改问题清单,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压实责任,清单化推动各类问题整改落实。
构建治湖责任体系。督促指导出台湖外水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性工程管理制度、入河排污口监管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一批条例配套措施,构建“1+N”湖泊保护政策体系;督促落实湖泊保护网格化管理方案,压实县级部门、乡镇(街道)、村组管理责任,常态化开展入湖河道、沟渠、滩地等区域日常管护,构建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体系;牵头制定市级部门责任清单,督促落实县级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市级部门和沿湖三县(市、区)责任,构建边界明晰、纵向发力、横向衔接、高效运转的责任体系。
探索深化治湖措施。协调督促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城乡“两污”治理、主要河道水质提升、绿色转型发展4个重点,加快构建城乡污水治理、湖外水资源循环利用两个闭环,尽力减少外源入湖污染负荷;指导做好底泥清淤充分论证工作,分步分区探索开展底泥清淤,督促推进生态调控、增殖放流、藻华防控等措施,努力减少内源污染负荷存量;组织和督促制定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协调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努力实现从水源头到水龙头,再到水市场的全过程运营管理。
健全执法监管制度。督促制定相对集中行使部分行政处罚权方案,指导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压实县级监管执法主体责任,构建多层级联动、多部门参与、全领域协同的执法协作新格局;探索建立湖管部门业务监督管理工作规程,监督指导县级湖泊管理部门规范开展业务工作,努力推动执法、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按照“发现问题、查找根源、拉响警报、提出建议、跟踪落实”要求,指导完善督导网格、信息化监管、“三联一同”工作机制,构建问题发现整改闭环。
推动绿色转型发展。指导探索推行流域产业发展正负面清单,深入推动核心区划定区域经营活动,因地制宜完善产业发展配套政策,逐步优化周边业态布局,推动流域绿色化低碳化发展;督促执行湖泊保护条例、“两线三区”管控规定,落实四个事项清单管控措施,严格审查核心区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加强流域空间管控;坚持以供定需、规模适度、动态调整、善始善终,聚焦分段拦截、全程调控、联动调蓄、软硬协同,统筹加快湖外水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性工程2.0版建设,进一步提升生态、经济、社会效益。
不断健全科研体系。围绕构建“一库三站多点”格局,争取整合现有科研机构力量,联合建设玉溪高原湖泊大科研中心,定期开展学术交流,着力搭建湖泊基础研究平台体系;积极引入省内外高水平研究机构和人才队伍,组织地方科研团队、科研人员融入式开展科研工作,合力推动技术攻关;深入开展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研究,强化数据分析应用,为精准治湖提供科技支撑。(通讯员 何永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