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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童驾驶自行车上路被撞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然而,少数家长放任未达法定年龄的孩童驾车上路,意外就这样发生了。

2024年11月3日15时46分,玉溪中心城区道路上演了惊险一幕,一名孩童独自驾驶自行车上路,左转弯时与侧后方驶来的一辆小型汽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孩童受伤。交警调查中发现,受伤的孩童未满12周岁,未达到法定驾车年龄。

交警提醒:家长应当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监管,未满12周岁切莫让其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驾驶电动自行车,不要在道路上使用滑板车、玩具车。驾驶人驾车过程中要注意观察,遇上孩童在道路上使用滑板车、玩具车、自行车时,要注意减速并增大安全距离,避免引发交通事故。(通讯员 张龙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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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竣华   审核:陶晓兰   终审: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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