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5日11时,郭某在澄江市九村镇抚仙湖啤酒厂_上面路口捡拾到一名男婴,该男婴现由段某夫妇代养,请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到澄江市民政局认领,逾期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依法登记。联系电话: 0877-6718129.
特此公告
澄江市民政局
2021年1月6日
2020年10月25日11时,郭某在澄江市九村镇抚仙湖啤酒厂_上面路口捡拾到一名男婴,该男婴现由段某夫妇代养,请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到澄江市民政局认领,逾期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依法登记。联系电话: 0877-6718129.
特此公告
澄江市民政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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