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委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5-09-26 17:55:11

根据《玉溪市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11]60号)的规定和预算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玉溪市委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111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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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副本

玉溪市委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玉财预[2013]64、65号文件要求,按照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本着积极稳妥、依法理财、民生优先、厉行节约、公开透明原则,我单位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出了玉溪市委办公室2015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现将2015年市本级部门预算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

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决定、规定、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并督促检查,做好调查研究、收集反馈信息和综合重要情况的工作。

负责市委文件、文稿的修改、校核和签清,并承担市委部分文件、文稿的起草;负责办理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向市委的请示和报告。

负责市委各种会议的安排、组织和会务工作;承办市委领导同志参加的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和联络工作。

负责党政军领导机关的文件、电报、信函的传递、保密工作,负责市委文件、电报、信函的日常文书处理及文件、内部刊物的印制、校核、分发、清退和归档工作。

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领导和市委重要客人的接待工作;负责市委领导和市委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市委机关后勤、经费预算、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办理省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我单位属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单位实有在职职工84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30人,公务用车辆编制数35辆,实有车辆29辆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预收入总计2146.9万元,。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2146.9万元,按经济分类为1、基本支出1614.65万元,包括:①工资福利支出841.13万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517.41万元,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56.11万元;2、项目支出532.25万元,包括:①其他资本性支出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②商品和服务支出527.25万元。按功能分类: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8.09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84万元;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92万元;4、住房保障支出73.05万元。

㈠、收入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2146.9 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㈡、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2146.9万元。支出情况如下(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1808.09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41.8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23.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05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是指市委办公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1808.09万元,主要包括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75.84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项)532.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⑴、行政运行(项)支出是指市委办公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2015年安排1275.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5.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7.25万元、抚恤和生活补助3.4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市委机关12个部门办公用房租赁费、物业管理费和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与运行维护费等方面的支出。

⑵、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是指市委办公室的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532.25万元,主要是市委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交流与协调工作经费、督查工作、信息工作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是指市委办公室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方面及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141.84万元,主要包括①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2.92万,其中: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43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49万元;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38.92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38.92万元。

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是指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经费。2015年安排预算123.9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78.2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45.6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是指市委办公室按照国家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3个项级科目。住房公积金是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是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之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2015年预算安排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68.3 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项)60.51万元、购房补贴(项)4.75万元。

5、“三公”经费增减变动说明

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5.4万元。

6、市委办公室无“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表”。

编辑:沈建龙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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