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机关概况
一、 主要职能
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决定、规定、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并督促检查,做好调查研究、收集反馈信息和综合重要情况的工作。
负责市委文件、文稿的修改、校核和签清,并承担市委部分文件、文稿的起草;负责办理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向市委的请示和报告。
负责市委各种会议的安排、组织和会务工作;承办市委领导同志参加的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和联络工作。
负责党政军领导机关的文件、电报、信函的传递、保密工作,负责市委文件、电报、信函的日常文书处理及文件、内部刊物的印制、校核、分发、清退和归档工作。
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领导和市委重要客人的接待工作;负责市委领导和市委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市委机关后勤、经费预算、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办理省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分别是市委办公室、政策研究室、保密委、机关党委、机要局、党史办、关工委、侨联、工商联、社科联、妇联、团委、档案局和三湖督导组,其中行政单位7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6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0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01人;在编实有车辆54辆。离退休人员89人,其中:离休9人,退休80人。
第二部分 市委机关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门 市委机关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14部门(单位)决算总收入6999.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78.48万元,占总收入的78.27%;其他收入1520.87万元,占总收入的21.7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6875.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9.99万元,占总支出的40%;项目支出4125.21万元,占总支出的60%;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市委机关各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49.9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9%。(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市委机关各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25.21万元。与上年的8935.77万对比减少了4810.56万,其原因是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财务独立。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91.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77%。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76.85万元,主要用于侨联、工商联、档案局、团委、妇联、办公室、政研室、保密委、机关党委、机要局、党史办、关工委等部门的相关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108.51万元,主要用于社科联相关支。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66万。主要用于社科刊物出版。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0.24万。主要用于机关全员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保障性缴费。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7.95万。主要用于机关全员的医疗保险缴费。
(十)节能环保支出162.75万。主要用于三湖督导组的相关支出。
(十二)农林水出76.62万。主要用于农村小额信贷扶贫项目工作及考核奖励。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144.24万。主要用于机关全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市委机关各部门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14.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9.9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1.23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54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市委宣传部和政法委财务独立,二是机关严格执行了八项规定。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机关各部门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3.82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6.58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机关部门(单位)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9.93万元。其中:购置费42.18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189.23万元;运行维护费147.75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11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机关各部门共发生接待费开支121.23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决算减少319.8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机关各对口部门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机关各费用减少较多,主要原因一是市委宣传部和市委政法委财务独立后的绝对减少,二是机关带头严格执行了八项规定的精神。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编辑:沈建龙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