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发布时间:2019-01-31

记者从1月30日下午通海县公安局新闻发布会获悉,2018年以来,通海县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打掉了一批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恶势力和“村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县社会治安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通海县强化组织领导,高站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聚焦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案件侦查、深挖打伞、移送起诉、打击整治、督导检查等重点环节。公安部门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中心抓手,倒逼“打防管控服”全面发力,坚决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通海县先后打掉以陈某宏为首的街面违法犯罪,以刘某航为首的高利放贷、暴力讨债,以钱某飞为首的利用宗族势力组织村民对抗政府,把持基层政权,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同时,打掉了高某贵、高某、周某伟非法占用集体资源,吴某庆非法采矿的4个“村霸”。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4人,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32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9起,行政案件4起。

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件:2018年1月26日,通海县公安局打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枪,对以陈某宏、祁某强、张某兵等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实施抓捕。多个抓捕组,辗转昆明、易门等地,经过24小时奋战,抓获该恶势力犯罪团伙5名骨干及7名成员。2018年11月23日,通海县人民法院一审对陈某宏、祁某强、张某兵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进行宣判。2018年10月,通海县公安局依法对高大乡观音村委会原主任、观音村三组原组干部共34名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经工作查明,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在推进高大乡观音村四组农危改脱贫攻坚工程中,高大乡观音村委会主任、观音村三组干部及部分村民、老年协会部分人员,以观音村四组(阿家村)“农危改”工程建设涉及土地为观音村三组(老毛村)所有为由,多次采取聚众阻挡施工人员、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围堵工作组人员,在施工工地值班轮守等方式阻挠工程推进实施,阻断了党委、政府“农危改”“脱贫攻坚”等重大项目工程推进,导致观音村四组(阿家村)21户村民长期无房居住,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高大乡观音村委会原三组组长钱某、副组长钱某富、原分支书记钱某光被执行逮捕,10余名村民被取保候审。2019年1月19日,该案已经移送审查起诉。(玉溪日报记者  李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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