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玉溪打掉一批黑恶团伙
发布时间:2019-03-05

玉溪市检察机关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突出打击重点、依法快捕快诉、注重引导侦查,强化检察监督,依法从严从快批捕黑恶势力犯罪45件236人,起诉17件149人。日前,玉溪市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4大典型案件。

一恶势力团伙称霸一方

自2013年以来,被告人李某波先后纠集被告人杨某、岳某、钱某、李某(李某波、钱某、李某已被判刑)等人,逐渐形成纠集数十人,有组织有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社会上称霸一方,为控制通海县一定区域内的地下赌场,组织实施一系列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通海县正常的经济、社会治安秩序,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其中,被告人杨某、岳某作为骨干成员,参加多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并负案在逃。2018年,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下,被告人岳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被告人杨某被抓获归案。

2018年11月30日,通海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总和刑期有期徒刑16年,罚金2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罚金2万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岳某总和刑期有期徒刑6年6个月,罚金1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罚金1万元。

“战狼忠义社”成员被判刑

2017年上半年,被告人高某成创建了以其为首的恶势力集团“战狼忠义社”,其中被告人高某忠、杨某某、陈某某等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杨某健、张某、张某某、姜某等人为一般成员。为了方便成员联系,被告人高某成又创建了“战狼忠义社”QQ群。之后,该群成员逐渐发展到四、五十人。“战狼忠义社”成立后,被告人高某成及骨干成员多次组织、召集群成员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8年10月29日,华宁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公诉指控,认定该集团为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高某成为首要分子,并对其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判处其他被告人1年3个月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

争收赌场保护费持刀伤人

2017年10月5日晚,为了争收赌场保护费,被告人胡某能组织骨干分子孔某辉、张某锐、岳某兴等人到华宁县盘溪镇新村小学背后鱼塘赌场和“酷吧”赌场砸场子,未得逞。后几被告人持刀将夏某某砍打致重伤二级。

2018年10月30日,华宁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胡某能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7个月,其他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7年3个月不等的刑罚。

为索高利贷欠款非法拘禁

2018年8月、10月,被告人邢某峰伙同其他被告人,为索要高利贷欠款,2次对被害人武某某进行非法拘禁,并采取恐吓、殴打的手段要求被害人偿还高利贷借款。此外,被告人邢某峰等人无事生非,无故殴打他人,任意毁损他人财物,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犯罪。

2018年11月30日,澄江县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邢某峰总和刑期有期徒刑6年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5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至6年1个月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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