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警方打掉两个恶势力犯罪集团 18名成员获刑
发布时间:2019-03-19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积极行动,重拳严打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先后打掉两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涉案人员18人,截至目前,全部涉案人员已被移送审判。

2017年至2018年2月期间,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的张某纠集曲某、方某等多名无固定职业和刑满释放人员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在江川、通海等地,采用随意殴打、纠集滋扰、入侵民宅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进行非法放贷和索要非法债务等行为,先后作案5起,致多人轻伤和轻微伤,多名被害人精神遭受严重伤害。江川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分别依法判处张某等8人有期徒刑1年零8个月至6年零5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至12000元不等。

2016年12月底至2017年7月期间,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的王某某以经营投资公司为幌子,纠集多名社会闲散和刑满释放人员在江川辖区内向多名赌博人员放高利贷,形成了以王某某为首,石某等10人为重要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并采用殴打、威胁恐吓、非法拘禁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索取高利贷债务,一共作案10起,致1人轻伤,2人轻微伤,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江川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以王某某等人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至5年不等,并处被告人陈某罚金3000元。

以张某、王某某为首的两个恶势力犯罪集团被连根拔除,表明了江川警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决态度,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继续积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和证人实施保护并奖励。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