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记者从玉溪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一年来,我市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新决策部署,坚持高位推进,依法严惩,综合治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积极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目前,全市成功打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38个,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实行“双组长”制,切实履行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完善工作运行模式,设立7个专项工作组,完善了工作机制;强化部署推进,压实工作责任,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工作开展。
紧盯重点,坚持综合治理。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强化重点人员管控,持续实施专项打击,强化源头治理,积极开展专项斗争,不断完善长效机制,推动专项斗争从打击为主向打击、整治并重转变。
聚焦主攻,坚持深挖彻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肩负起严惩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政治责任,持续保持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高压严惩态势,坚持把推动扫黑除恶斗争与反腐败斗争、与基层“拍蝇”同部署、同落实;建立线索排查、线索移交、线索处置、追责问责、通报曝光等工作机制,督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倒查,紧紧围绕黑恶势力犯罪主线,循线彻查。
强化举措,坚持党建引领。对全市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梳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组织工作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任务清单抓实,落实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制度,持续净化基层治理环境。
统筹力量,优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扫黑办工作力量,建立制度,强化督导检查工作,创新方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成功打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38个,抓获黑恶势力团伙成员575人,刑事拘留432人,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批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62件360人,批准逮捕57件305人,受理审查起诉43件427人;全市审判机关一审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5件237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0人。(玉溪日报记者 崔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