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9-04-09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华宁县纪委监委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工作和惩治基层“微腐败”结合起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着力发现和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

为压实扫黑除恶政治责任,华宁县成立了11个督查组,对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村霸”等黑恶势力和“保护伞”问题纳入巡察重点,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整治查处纳入廉洁班子建设范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推动扫黑除恶工作不力问题进行梳理排查,重点排查对留置对象、被处分人员有行贿等行为的关系人,看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按照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分口把关、集中处置的原则,华宁县建立问题排查常态机制、问题线索排查机制,严格做好五类案件梳理排查工作,畅通线索发现渠道,加强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协助党委、政府落实好黑恶势力和“保护伞”线索排查工作,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玉溪日报通讯员  鲁李宝  李俊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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