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镇落实主体责任抓实扫黑除恶工作
发布时间:2019-04-16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川区江城镇强化组织保障,全面落实各级党组织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主体责任,形成了全镇上下联动、责任明确、深入推进的工作格局。

为切实增强群众与黑恶势力犯罪作斗争的行动自觉,形成全民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江城镇结合村级党风廉政专项巡查工作的开展,严格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扫黑除恶工作职责,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严肃整治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利用党员积分制管理平台,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情况作为党员年终评议重要指标之一,坚决惩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结合村干部任期经济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农村“三资”管理,厘清资金主线,摸清资产底数,抓住资源主线,深挖资产管理出让背后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定期分析研判村内各类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确保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不和谐因素,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减少不稳定因素,确保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推进中,江城镇从工程项目的审批、招投标、施工过程及各级各部门推进工作落实情况入手,访民生、听民怨,广泛动员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和“保护伞”“关系网”线索,从中深入挖掘问题线索。同时,把宣传发动作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走访慰问、基层调研的重要内容,带动各村组党员树立主动宣传的意识,积极向群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对损害群众利益的涉黑涉恶事件坚决进行清理,对有舞弊行为的干部坚决进行处理,让群众利益得到保障。(玉溪日报记者  宋礼春  通讯员  马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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