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扎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9-04-28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支“主力军”,承担着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重要职责。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立足职能定位,找准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点,深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扎实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

突出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专项斗争的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有效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创新方式方法。针对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错综复杂、“保护伞”盘根错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阻力大等问题,对案情复杂或跨地域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一律异地交叉办案;对案情重大的案件,一律提级查办;对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的案件,一律直查直办,一查到底,确保除恶务尽。

注重以案治本。坚持打防并举,认真排查问题线索,找准突破口深挖细查,严肃查处一批系统性的案件。坚持举一反三,开展好警示教育,督促相关县(区)和职能部门认真总结分析系统性、行业性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特点和原因,加大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追责问责、督促整改力度,抓好以案促改。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履行好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主体责任,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广泛收集线索,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对一些存在阻力和干扰的案件,坚决实行提级办理,在突破重点案件上下更大功夫。特别是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问题线索认真组织核查,抽调精干力量,全力以赴,严肃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

同时,强化监督检查,履行好督促落实的监督责任。督促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政法机关和行业监管部门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结合督导发现的问题,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强化以案治本,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在前期通报曝光14起典型问题的基础上,继续选取典型案例予以公开通报曝光,以案明纪、以案治本,扩大警示效应和震慑作用,增强人民群众信心。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对暴露出的制度漏洞、政治生态问题等,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玉溪日报记者  夏娜  实习生  姚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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