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加大惩腐打“伞”力度
发布时间:2019-06-03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华宁县纪委监委通过工作专班、线索排查、宣传发动、清单化动态台账、周例会等五项措施,切实加大惩腐打“伞”力度,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为全面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惩治工作,华宁县纪委监委成立了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指导和督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及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络、工作对接,综合协调推进问题线索摸排、管理、分办以及指导督办、案件查办、台账管理等工作落实。

对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等问题进行梳理排查,依据排查情况分类建立清单式管理台账。对于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问题,分类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分类移送处理。

以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道服务群众、参加学习等为载体,深入社区、学校、基层村组开展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宣传。同时,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及村(居)民小组制作布标、宣传标语进行张贴,形成扫黑除恶浓厚氛围。

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重要基础,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廉洁乡村(社区)专项巡察工作内容,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为提升干部执行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周周清”,华宁县纪委监委推行“周例会”制度,由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每周主持召开工作例会,听取纪检监察室、信访室等相关科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本周工作任务,推动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落实。(玉溪日报通讯员  张译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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