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市属12家国有企业开展机动巡察
发布时间:2020-06-18

根据市委部署,6月17日,五届市委对市属国有企业开展机动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决定对市属10家国有企业开展机动巡察,对市属2家国有企业以机动的形式开展巡察“回头看”。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孟凡兵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景绚在会上宣布了《关于对市属国有企业开展机动巡察组长副组长授权及任务安排的决定》。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国有企业政治巡察。要把握机动巡察的优势和重点,聚焦监督主线,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行稳致远。

本轮巡察成立1个巡察组,下设8个小组,对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玉溪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玉溪市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玉溪交通运输集团公司、玉溪物流投资有限公司、玉溪科教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玉溪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玉溪农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玉溪旅游文化体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大健康投资有限公司等10家市属国有企业开展机动巡察,对玉溪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玉溪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2家市属国有企业以机动的形式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重点围绕“八看一调研”进行。(记者  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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