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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减负“组合拳”为基层干部“松绑”

发布时间:2020-06-23

“今年县委不再与各乡(镇、街道)、各县直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主要采取派单形式督促责任落实。建议各乡(镇、街道)、各县直部门不再与班子成员、下属部门签订责任书。若要签订,必须具有针对性,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日前,这样一条通知在华宁县党员干部工作群内“刷屏”。

2019年以来,华宁县认真落实中央“基层减负年”要求,制定出台《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从树牢正确的政绩观、精简文件改进文风、严控会议转变会风、严格规范督查考核、全面改进调查研究、坚持依规依纪依法问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8个方面着手,细化为25条针对性强、具体可操作的措施,结合实际打出减负“组合拳”,切实为基层干部减负“松绑”。

去年以来,华宁县印发文件465件,同比降低31%;召开各类会议231次,同比降低32%;督查检查考核指标70项,同比减少57.8%。

“不签订责任书不代表没责任,反而责任更重了。说明花拳绣腿那套已经不管用,要把腾出的时间和精力花在干实事上。”“现在好了,重实绩的导向树起来,干部可以放开手脚干工作了。”在华宁县内,许多党员干部对减负采取的一系列举措竖起了大拇指。

为找准症结,精准施策,真正实现为基层减负,华宁县纪委县监委制定了《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形成自查自纠、督导检查、整改落实的工作链条。据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该县先后对措施落实、督查检查考核、扶贫领域和文化娱乐市场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在督查监督考核工作中发现的27个具体问题,扶贫领域和文化娱乐市场领域发现的12个问题,形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清单”,第一时间反馈给责任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同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健全完善容错免责、纠错整改和关心爱护、鼓励激励工作机制,正确把握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着力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营造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记者   夏娜)

编辑:史忆康   审核: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