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加快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实施方案
2020-07-13 11:30:19

  玉溪市加快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934号)精神,加快玉溪市乡村产业发展,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结合玉溪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聚焦重点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培育发展新动能,大力发展富民乡村产业,为全面小康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到2022年,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市农业总产值达到340亿元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6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到2025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二、重点工作

  (一)做强做优六大特色产业。充分发挥玉溪特色优势,聚焦烟菜花果药畜6大产业,力争通过5年左右时间,把蔬菜、水果、畜禽建成100亿元产业,把花卉、烤烟建成30亿元产业,把中药材建成10亿元产业。高质量建设好红塔区花卉、通海县蔬菜2个省级“一县一业”示范县和100个以上“一村一品”专业村,稳步推进产业基地和示范园区建设,将烟草、蔬菜产业打造成全省综合实力第一,全国竞争力一流的大产业,将水果、花卉打造成全省特色化、差异化、品牌化发展的产业,以生猪和家禽为重点将畜牧业打造成持续助农增收的重点产业,以滇重楼、滇黄精和天门冬为重点将中药材打造成助推玉溪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兴产业。〔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林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加快林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提升核桃、板栗为主的坚果产业,开展核桃、板栗等坚果科技试验示范项目推广,提高单位面积产量质量;促进经济林和木本花卉苗木产业提质增效;推进林下经济产业化水平,实施林下种养复合经营示范,提高林地综合效益;提升林草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系列化服务水平;积极创新发展森林康养,充分发挥玉溪独特多样的森林康养资源和区位优势,积极引导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森林体验基地、森林绿道、家庭林场等主体提升管理水平,推进森林生态科普、休憩、康养等新业态发展。力争到2025年实现林业综合产值100亿元。〔市林草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供销合作社、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三)积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全力推动美丽县城、美丽乡村、美丽公路、美丽河湖建设,打造全国一流的乡村健康生活目的地。围绕“三湖”环湖绿色高效休闲农业观光产业带、低热河谷特色优质经果产业带、抚仙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加快创建一批特色旅游村寨、旅游古村落、乡村旅游示范村和休闲农业示范基地(庄园),每个县(市、区)集中打造1个以上乡村旅游示范村,推出1个以上市场形象好的旅游民宿(客栈),提升乡村旅游品质。贯彻落实《玉溪市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以古朴的风貌街、特色美食、民族风情为特色,策划打造红塔—新平—戛洒—哀牢山民族风情旅游线路;以湖泊康体休闲为特色,策划打造“三湖”休闲度假旅游线路;以田园、绿色、健康、乡愁为特色,策划打造红河谷—绿汁江绿色生态旅游线路。大力推广“一部手机游云南”,发展乡村旅游线上营销、线下体验,实施农家乐提升示范工程,打造庭院旅游经济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草局、市财政局配合

    (四)聚力发展乡村特色手工业。积极引导小众类、多样性特色食品、特色手工等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开发乡土特色文化产业和创意产品,保护传统技艺,传承乡村文化根脉。以江川区、通海县为重点区域,发展铜器、石雕工艺品产业;以华宁县、易门县为重点区域,发展陶工艺品产业;以新平县、元江县、峨山县为重点区域,发展花腰傣服饰、彝族服饰、彝族刺绣等民族手工艺品产业;以通海县、新平县为重点发展银饰手工业;以华宁县、新平县为重点区域,发展糍粑、小黑药、西尼红糖等传统特色食品。坚持保护和开发并重,稳妥发展景观根雕、核雕等其他产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五)培育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立足服务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鼓励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生产性服务,通过购买服务、以奖代补、先服务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村经济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资供应、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农业共营制、统防统治、烘干收储、保鲜冷藏、农机作业及维修、产品营销等服务领域(方式),推动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改造农村传统小商业、小门店、小集市等,引导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幼、环境卫生等生活性服务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合作社、市商务局、市财政局配合

  (六)推进农产品加工业跨越发展。深入实施《玉溪市促进农产品加工业跨越式发展实施方案》,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保鲜、储藏、分级、包装等设施建设,促进农产品顺利进入终端市场和后续加工环节。引导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初加工车间等,建设各具特色的县区农产品加工基地。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加快建设云南滇旭油橄榄加工、峨山德康肉食加工等一批重点项目。到2025年,力争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农产品加工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行业整体效益显著提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七)加快发展农村电商产业。认真落实《玉溪市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信息进村入户”“益农信息社”等工程,增强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点的服务能力。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发展“一村一品一店”,拓宽农特产品电商销售渠道。鼓励返乡下乡在乡人员发展新产业,培育“互联网+创新创业”,积极引导农产品上京东、淘宝等大型电商平台建设玉溪特产馆。推广绿色产品电子身份证。〔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合作社、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八)持续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围绕产业融合模式、主体培育、政策创新和投融资机制,开展不同类型、多种方式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形成一批融合发展模式和业态,打造一批农村产业融合领军企业,推进试点示范县、示范乡农村产业融合提质增效升级。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易地扶贫搬迁,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结合起来,就近吸纳农民务工。加强与省外的劳务协作,扩大向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劳务输出。加大援企稳岗力度,依法落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创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示范试点。开发村级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贫困家庭劳动力,持续加强对农民工就业培训。〔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九)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按照招大引强要求,积极引进国内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关联企业、配套企业来玉投资。重点用好《云南省培育绿色食品产业龙头企业鼓励投资办法(试行)》支持政策,新引进一批、新签约一批、新落地一批,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大科技创新,增加研发投入,优化产品结构,做大做强产业发展龙头。推进以企业为龙头、合作社为骨干、农户为基础的产业化经营组织模式,鼓励建立产业协会和产业联盟,促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发展、融合发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市投资促进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供销合作社、市政府金融办配合

  (十)持续夯实基础设施。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以实现“宜机化、水利化、生态化、规模化、智能化、标准化”为目标,坚持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推进建成高标准农田,到2020年、2025年,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分别达到36万亩(13万亩)、82万亩(26万亩)以上。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实施“百兆光纤进乡村”工程。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建设一批乡村新型商业中心,到2020年实现县级物流集散中心、乡镇物流服务站全覆盖,建制村物流服务点覆盖率达到60%以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社、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快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支持乡村产业加工设施装备改造升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落实减税优惠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农民、农民工创业创新等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加大用地保障力度。科技部门要从项目平台、成果转化、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支持。商务部门要积极完善乡村流通体系。文化旅游、林草、供销等部门要推动本领域乡村产业发展。投资促进部门要做好农业招商。市场监管部门要推进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其他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提供有力保障。各县(市、区)要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加快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工作。〔市委农办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加强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对发展乡村产业和促进农民就业的政策、资金支持,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市级安排一定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在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给予扶持。充分发挥市级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的投资导向作用和市级5000万元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资金池”的资金放大作用,优先支持乡村产业发展。落实农产品初加工和农民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就业补助政策。(市财政局牵头,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三)加强土地保障。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产业发展用地涉及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予以优先保障,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落实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优惠政策。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可以预留不超过5%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农产品加工、物流仓储、产地批发市场等项目或用于发展小微创业园、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产业的县(市、区),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上给予倾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四)加强人才保障。鼓励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实用人才等领办创办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继续实施“百千万人才计划”示范培训计划,扎实推进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双提升”计划。通过本土人才回引、定向培养、统筹招聘等方式,为每个村培养12名致富带头人。支持科技人员以成果入股农业企业,健全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支持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创业创新孵化,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创业。实行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强化风险防范。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做好劳动保障监察,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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