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0-07-15

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我市始终把防控重大安全风险、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作为首要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突出重点行业,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2019年,市安委办制定了《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安全监管责任分工的通知》,对城市无人机、新型燃气、餐饮场所、物流寄递等重点行业领域,城市高层建筑、管线管廊、道路交通、燃气工程、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电力设施及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建设和运营重点环节所涉及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进行逐一明确。同时,还优化了各类城镇空间用地布局及消防设施部署,有效保证居民区、学校、医院等重要场所和建设用地的安全距离,从源头上提升城市安全发展管理水平。

针对煤矿、城镇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我市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在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方面,积极推进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工作,按时完成隐患“清零”;城镇燃气方面,对14个液化石油气储备站、1家液化石油气瓶检验机构,28个重点乡镇门市点、45家重点用气餐饮单位开展全面安全检查;消防方面,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先后开展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打通“生命通道”治理行动等专项工作,推动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定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2019年,全市累计排查整治单位场所1.2万余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2.2万余条。

农业农村、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商务、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和自身职责,积极组织开展农用机械、学校、医院、市场、商场、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范了安全事故发生。

2020年,我市将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全面推动实施“1+2+10”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各项工作。抓好“数字应急”和科技强安建设,加快推进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应急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监管科学化、高效化水平。(记者  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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