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二〇二〇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0-08-24

8月20日,玉溪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审议玉溪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抚仙湖径流区内重点项目概念性规划编审程序和审查要点等事项。

市委书记、市规委会第一主任王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长、市规委会主任张德华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国土空间规划是党中央着眼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本次会议是玉溪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议,是玉溪规划建设工作的一个新起点。会议进一步明确并学习了市规委会、市规委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涉及规划方面的职责,关于审议规划项目议题的程序和其他有关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了《玉溪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会议指出,《办法》建立了市规委会审议制度和属地管理及分级审批制度,明确了市、县(市、区)及高新区管委会在规划管理工作中的“责、权、利”关系和工作重点。要加强规划的刚性约束和弹性引导,认真履行好规划实施管理监督职责,按照市委的要求严肃认真抓好落实。各县(市、区)要尽快理顺规范各自辖区范围内的规划管理事权,加强规划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不断适应新时代城镇化工作的新要求。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抚仙湖径流区内重点项目概念性规划编审程序和审查要点的通知》。会议指出,要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抚仙湖流域相关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专项规划。要守住抚仙湖Ⅰ类水质这个硬指标,用“熔断”机制形成倒逼自觉保护的机制,进一步加强学习、弄清底数、建立台账,严把抚仙湖径流区4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规模关口,确保总量不超规模要求。

会议通报了云南绿色钢城总体规划(2020―2035年)。会议指出,要把握好云南省产城融合绿色发展示范区的定位要求,坚持节约用地原则,着力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系统谋划好公共服务和居住生活配套功能,与产业园区统筹布局、一体推进,争取让云南绿色钢城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达效。

会议审议了玉昆科技大厦综合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玉溪金科骏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博翠拾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通报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保障周转用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玉溪近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岸·千河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王力强调,对于中心城区所有房地产项目,要从规划、审批、建设、验收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项目最终竣工验收结果要在规委会上作通报。要对照规委会审批的标准,不能重审批轻监管、无结果反馈,要做到全周期管控到位,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扎实做好玉溪规划建设各项工作。(记者  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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